文件名称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熨斗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dz/2025-000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熨政发〔2025〕17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23 14:36
内容概述 科学合理做好洪涝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熨斗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熨斗镇防汛应急预案》已经熨斗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熨斗镇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合理做好洪涝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包括洪水、山洪和由其他自然灾害等引发的洪灾险情。

1.4 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坚持依法防汛、科学合理,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首要目标任务。实行镇级行政首长总负责制,统一指挥调度,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负责原则,处置各责任区域内洪水、山洪及其他灾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熨斗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指负责全镇防汛应急抢险工作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各村支部书记组成。

镇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野同志担任,江本卫、晏亨、熊钊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领导全镇防汛抢险工作,制定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全面指挥调度全镇区域内抗洪抢险工作。

2.3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防汛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镇级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全镇防汛工作有关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督办镇防指决定事项的落实;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定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镇防指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

2.4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包括信息预警组、保障安置组、应急救援组、电力通信组、安保维稳组、灾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督导组。具体职责如下:

2.4.1信息预警组

组  长:魏  阳

成  员:尤自辉  周辉敏  刘洢荣

负责密切关注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时收集转发最新气象信息;负责紧盯汛情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并按照镇防指要求发布辖区天气、路况等信息。

2.4.2应急救援组

组  长:袁  野

成  员:晏  亨  熊  钊  杨建峄

负责组建、调度镇应急救援队,组织辖区内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4.3 保障安置组

组  长:陈  茜

成  员:胡洪华  熊国琴  李思尧  刘  峰

阮凯旋  邓  焜

负责采购各类救生设备、照明器材、绳索等防汛及生活物资,及时调配各应急点所需物资。集中安置转移避险人员,做好服务管理和健康保障工作。

2.4.4电力通信组

组  长:杨洪洁

成  员:张守一  秦  涛  邹方波  戈  卫  柯肸玫

负责电力设施设备排险维修,通信、网络联络畅通。

2.4.5安保维稳组

组  长:刘涯飞

成  员:胡启忠  赵  鸿  赵希森  刘  杰

负责执行镇防指下达的警戒、戒严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做好社会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维护。

2.4.6灾后处置组

组  长:马  鑫

成  员:张先春  胡洪华  陈冰鑫  江本卫  

负责及时开展基础设施维修、镇容镇貌整治工作,组织

开展垃圾清运、环境消杀工作。开展灾情统计,及时、准确上报受灾情况。

2.4.7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何  源

成  员:王贤卓

负责做好汛期网络舆情引导,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期间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2.4.8 督查督导组

组  长:王玉凡

成  员:吴  楚  莫雅婷

负责督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在组织抢险、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2.5 包保职责

实行镇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对重点群众落实镇村干部包户或“一对一”包保,动态更新完善需转移人员名单,明确转移路线图。联村领导负责督查指导所包联村防汛抗旱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申请调派人员及物资。村(社区)支部书记牵头,包组干部负责辖区内重点人员转移和安置。

3 汛前准备

3.1预案完善

各村(社区)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修订完善本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各组、重点户包保责任人、防汛风险区、转移对象台账、转移路线图等。

3.2 组建队伍

镇防指和各村(社区)要在汛期前更新应急救援队伍名单信息,对更换的人员讲解职责、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镇村应急处突能力。

3.3 物资准备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村(社区)定期检查补充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常管护,与超市等经营单位签订物资代储协议,储备一定量的物资和机械设备,确保发生险情时能第一时间调拨下发。

3.4 防汛检查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以查组织、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料、查队伍、查通信、查监测、查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分级防汛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予以补强

3.5 汛期值班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收集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按规定记录、报告、转达、处理相关情况。

3.6 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最新气象信息动态,及时与富水河上游的西乡县两河口镇了解上游汛情,持续关注富水河及支流的水位、雨量情况,及时向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和下游乡镇推送;各村重点关注降雨期间河、沟、库、塘现状水位、水量情况,对河道河堤、临河低洼、地质灾害点等风险区开展巡查。当有持续降雨时,加密巡逻检查频次。

4应急响应

4.1 蓝色Ⅳ级响应

12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每小时降雨量达10毫米。满足以上任意条件或接到县防指相关指令后,启动蓝色Ⅳ级应急响应:

带班领导于值班室坐镇指挥,镇防汛值班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镇防指提供雨情信息;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通知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镇防指和村两委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商研判;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巡查(每3小时巡查一次,必要时加密巡查);巡查河道水情劝离群众,涉水工程停工;检查应急物资。

4.2 黄色Ⅲ级响应

6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接到县防指准备转移指令;镇村决定准备转移。满足以上任意条件或接到县防指相关指令,启动应急抢险黄色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长于值班室坐镇指挥,镇防指和村两委进行会商研判;联村领导带队,镇村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工作;通知受威胁群众准备转移;如预报夜间有雨,不能独立转移的特殊人员需提前转移;加密灾害风险隐患点排查巡查频次(每2小时巡查一次,必要时加密巡查);巡查河道水情并劝离河边群众,通知涉水工程停工;通知应急队伍做好集结准备,应急物资装车备用。

4.3 橙色Ⅱ级响应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到50毫米以上;每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以上;接到县防指立即转移指令;各大支流快速上涨,满足以上任意条件或接到县防指相关指令,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总指挥长于值班室坐镇指挥,听取县防指安排部署以防洪抢险为主的工作和任务,下达工作指令。通过预警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防汛预警设施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联村领导带队,镇村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工作。各村对受洪水(山洪)威胁区和滑坡点内的群众按照预定路线果断撤离。各卫星电话立即调试并处于连通状态。应急队伍集结完毕、救援物资装载到位。加密灾害风险隐患点排查巡查频次(每1小时巡查一次,必要时加密巡查)。实行关停管控措施,安保维稳组通知燕翔洞旅游景区关闭,责令学校停学、企业停工,封闭跨河桥梁及进山道路。

4.4 红色Ⅰ级响应

在过去3小时内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每小时降雨超过50mm以上;各大支流水位快速上涨,富水河水位与河堤顶部持平。满足以上任意条件或接到县防指相关指令,启动红色Ⅰ级应急响应:总指挥长于值班室坐镇指挥,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立即组织镇应急救援组到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通过预警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防汛预警设施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各村受威胁区域按预定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所有人员撤离和群众自救避险工作,组织抢险队伍对洪水(山洪)威胁区以及滑坡、泥石流严防死守,全力以赴抢险排险。各工作组各司其职,迅速赶赴严重受灾区进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协调配合应对险情。

4.5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遇突发山洪、滑坡等灾害时,事发村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镇防指办报告。镇防指在接到险情报告后,总指挥长在镇防指坐镇指挥,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立即组织镇应急救援组到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应对险情。

4.6 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执行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好雨情水情、水利工程险情及其他灾情险情的信息收集,由镇防指统一上报、发布。

4.7抢险处置

4.7.1出现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镇防指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4.7.2镇防指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预案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采取相应措施。

4.7.3处置洪水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8 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4.8.1各应急工作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抢险应急救生、安全防护装备由镇防指负责调拨,必要时报请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持。

4.8.2水库、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镇防指应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做好下游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

4.8.3对撤离区、安置区和洪水影响区采取警戒管理,严防群众私自返迁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发生。

4.9 应急结束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汛情得到缓解时,镇防指应下达指令,宣布结束或降低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5善后工作

5.1应急救援组负责归还在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补办手续。

5.2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补充各类防汛物资。

5.3灾后处置组负责尽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应对洪水再次发生,保证及时恢复防洪抗洪能力。

6附则  防汛名词术语

6.1 暴雨:指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6.2 山洪: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6.3 警戒流量(水位):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流量(水位)。

6.4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派出所要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6.5 重大险情:指堤防、水库(水电站、尾矿坝)遭受洪水灾害,堤防堤身、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坝体及泄洪设施遭受严重损毁,可能造成堤防决口和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坝体垮坝等险情。

6.6 严重险情:指堤防、水库(水电站、尾矿坝)遭受洪水灾害,可能造成堤防堤身发生大范围垮塌和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坝体滑塌、泄洪设施堵塞或垮塌等,严重危及堤防和水库(水电站、尾矿坝)安全等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