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cjdglj/2025-0008 | 公开日期: | 2025-02-12 10:13 |
来源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内容概述 | 春节将至,“年夜饭”进入备料高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营造幸福安康的“年夜饭”消费环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各位消费者温馨提示。 |
春节将至,“年夜饭”进入备料高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营造幸福安康的“年夜饭”消费环境,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各位消费者温馨提示。
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许可项目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超经营能力承办宴席等行为;并按照经营规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原材料,应仔细查验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及食品感官性状;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进货台账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可追溯。
(六)倡导文明用餐。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结合供餐特点,精准采购、科学储存、适度加工、合理配餐,减少餐厨垃圾。鼓励提供“小份餐”“半份菜”,主动向消费者开展防止食品浪费、适量点餐等提示提醒。
向广大消费者提示
(一)选择正规餐饮门店。订餐前,请查看餐饮门店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优先选择就餐环境整洁、经营管理规范、实施“明厨亮灶”、信誉度等级较高的餐饮门店。
(二)警惕高风险菜品。点餐时,应慎选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拒绝食用长江禁捕水域渔获物、国家明令禁止的食材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制作的菜肴。
(三)反对餐饮浪费。就餐前,根据聚餐人数适量点餐,不浪费、不攀比。就餐后,将餐食主动打包,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防止餐饮浪费。
(四)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就餐后,请务必保留好消费凭证,如:电子发票、收据、点餐小票等。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或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63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