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中心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及210国道银龙超限站卡口设备的通告 | ||
索引号 | xzfgzbmsqxgaj/2025-0002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17:23 |
内容概述 | 为了进一步加强石泉县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查处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提高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按照公安部《关于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等相关规范要求,我队决定启用中心城区8处(严格管理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启用210国道银龙超限站1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抓拍设备。 |
为了进一步加强石泉县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查处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提高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按照公安部《关于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等相关规范要求,我队决定启用中心城区8处(严格管理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启用210国道银龙超限站1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5年2月5日
二、设备点位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用中心城区道路监控设备点位清单 |
|||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置路段名称 |
抓拍违法类型 |
1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东段社会工作部门口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2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西段水岸郡城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3 |
违停球机 |
人民路东北角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4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水文站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5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汉江大桥下 |
机动车违法停车、逆行 |
6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鬼谷子广场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7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金江龙庭小区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8 |
违停球机 |
滨江大道体育场东1 |
机动车违法停车 |
9 |
卡口 |
陕西省石泉县210国道银龙超限运输检测站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 |
三、抓拍时间
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逆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抓拍取证。
四、处罚依据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予以取证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