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cjdglj/2025-0002 公开日期: 2025-01-10 15:39
来源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近期,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涉及2批次1大类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检测项目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件。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涉及2批次1大类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检测项目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 石泉县饶峰生活超市销售的洗姜,噻虫胺不合格,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53mg/kg,标准规定≤0.2mg/kg。

2. 石泉县万顺凯祥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皮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53.6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特此通告。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姜的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敌敌畏、二氧化硫残留量、噻虫胺、噻虫嗪、甲拌磷;

2.生干籽类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酸价(以脂肪计)(KOH)。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是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指标,共抽检2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石泉县饶峰生活超市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饶峰镇饶峰街 洗姜 / / 2024-08-15 噻虫胺║0.53mg/kg║≤0.2mg/kg 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2 / / 石泉县万顺凯祥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杨柳社区体育馆临街7-12 红皮花生米 / / 2024-07-09 黄曲霉毒素B₁║53.6μg/kg║≤20μg/kg 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生干籽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因储存条件不当产生了黄曲霉毒素B1;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