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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红十字会简介

时间:2025-01-02 09:05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红十字会年鉴

石泉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北依秦岭,南接巴山,长江最大支流汉江自西向东横贯而过,是秦巴山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总面积1516.4平方公里, 辖11镇、193个行政村、18个社区,18.3万人,属国家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和秦巴连片扶贫区域。

石泉县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就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繁衍、生息。2011 年,陕西省文物普查,在石泉县发现山岭子旧石器遗址,把石泉的历史推前了几十万年。这里周时隶属于梁州和庸国,春秋战国时期, 先后隶属楚国、巴国和秦国。秦代属西城县。汉代和三国时期归属安阳县。晋代后几度易名长乐县、永乐县。西魏废帝元年,因县城南石隙多泉,终年径流不息而更名石泉县至今。

石泉县人道思想及其文化历史悠久,儒家的“善”和道家的“理”与红十字人道精神相通。战国时期,与诸子百家齐名的纵横家鼻祖鬼谷子在石泉县鬼谷岭修道、授徒、著书。他在“中经”里提出:“谓振穷趋急,师之能言厚德之人。救拘执穷者不忘恩也”。这是石泉县有史可查的最早提出人道主义理念与红十字精神相通的思想。清嘉庆元年(1796),典史范继昌捐资在石泉县城西门内建西厦房3 间,名曰“养济院”,俗称“孤老院”,用以安置救助孤寡弱贫,这可能是有史记载以来,石泉县最早的“养老院”。之后历经清道光及民国的几次捐资重修、补修,可谓是跨朝代、接力扶危济困的典范。民间则有捐资建桥、开设义渡、募修路道,捐资义学等等,而且多有立碑记之。这种乐善好施、博爱助学的人文精神与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宗旨和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形成了具有石泉特色的“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红十字文化。 

历史上,石泉县战乱、灾祸、瘟疫不断,特别是绍兴三年(1133),宋、金两国在石泉县饶峰关大战6昼夜,尸横遍野,伤兵哀号不已!石泉地处秦巴断裂带上,自唐代以来发生有记载的大小地震24次。由于受季风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石泉县气象灾害频繁。据《石泉县志》记载,宋代这里平均每年发生洪涝灾害26.2次,明代9.6次。无情的自然灾害衍生了石泉人不屈不挠的精神,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及退耕还林工程,使暴雨洪灾发生率大幅度降低,平均每年减少到2.2次,但突发性特大暴雨洪灾仍时有发生。无情的自然灾害,呼唤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呼唤“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二 

秉承历史渊源和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石泉县红十字会于1982 年宣告成立,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当时挂靠在县卫生局,由其代管。2002年底单独设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为救灾和救助常年开展社会募捐,争取、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制定、实施本地区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培训规划,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自愿捐献的宣传;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员服务;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派,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相关事宜;依照红十字会宗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县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常务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作为县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为强化红十字会内部监督,依据国务院国发〔2012〕 25号文件规定及陕西省政府陕政发〔2012〕 50 号文件,设立石泉县红十字监督委员会,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从中聘请为人正派,群众基础好,熟悉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与红十字会组织无关的社会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委员会,对红十字会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县红十字会下设的红十字执行委员会和3 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县红十字会常年工作机构。红十字执行委员会作为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依法承担县红十字会机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工作向常务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红十字博爱卫生站工作委员会,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作为县红十字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县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领导下,分别负责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全权管理和指导医院、卫生院和由红十字会援建的村博爱卫生室(站) 团体会员的红十字会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者管理工作。县红十字会机关内设办公室、事业发展股、赈济救护股、财务审计股。分别负责综合协调、事业发展、赈济救护、财务管理等工作,是县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及其执行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石泉县红十字会从1982年诞生到2013年的31年间,走过了起始、发展、壮大三个阶段。1982年至2002年为起始阶段。这一阶段由于红十字工作刚刚起步,缺乏认识了解,虽有机构人员编制,但挂靠在县卫生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条件,名义上的县红十字组织发挥作用有限,因此起始阶段走过了20年时间。

2002年至2007年为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机构独立,有编制、有人员,基层组织基本健全,红十字工作得以常态化开展。在此基础上,县红十字会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全县逐步形成以县红十字会为主体、以镇(部门、学校) 红十字会为纽带、以村(社区) 红十字会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组织网络。五年中,县红十字会共接收到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价值近800万元。

“博爱送万家”成为县红十字会品牌项目。

2004年,郭世民作为陕西省唯一县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到北京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受到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吴仪、贺国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

2008 年至2013 年为壮大阶段。这一阶段县红十字会工作通过不断创新和组织发展试点,全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有了更大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红十字会、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三救”理念实现了由救助到防范的转变,救灾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取得辉煌成就。2008 年,受四川汶川“5·12”地震影响,石泉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地震重灾区。灾害面前,县红十字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班加点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得到国内、国际红十字会灾后重建项目资金4898 万元,是前5 年的6 倍多。执行和实施学校、卫生院、卫生站重建及灾民建房、备灾救灾中心建设、博爱家园等子项1294 个,全县15.8 万人次受益,仅统计、审批表和相关文件的制发填报,就超过5万份,其工作量和项目执行能力可见一斑。当然这也与部门、乡镇、村(社区) 和广大志愿者的紧密配合分不开。灾后重建中,县红十字会与中、省、市红十字会联系紧密,并通过他们与捐赠方的港、澳、台红十字会以及日本、英国、马来西亚、印度、俄罗斯等国相关人士友好交流,增进了对石泉的了解,这在全县是绝无仅有的。

五年来,在既是国家贫困县,又自身受灾的情况下,县红十字会坚持对外援助,县内募捐39 余万元,并通过上级红十字会及时汇往灾区,竭尽全力弘扬红十字会精神,被中、省红十字会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李伦衣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县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红十字会会长郭世民继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再次作为全省唯一县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参加了全国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 并与其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一道登上大会主席台,接受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回良玉、李源潮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经过“6·9”、“8·29”、“5·12”等重大救灾工作后,石泉县红十字会深刻认识到,救灾工作重要,防范工作更为重要,它可以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年中,他们自加压力,在中、省、市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不断创新发展,先后实施了陕西省红十字石泉县备灾救灾中心、社区为本、博爱家园等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并积极开展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精神病和癌症病患的大型调研,初步总结出发病诱因及分布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患与对策。制定和完善了《石泉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各行业的志愿服务,都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中共石泉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在全省率先独立设置县红十字会后的第二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县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系统积极支持、关心、配合县红十字会工作;2010 年,中共石泉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与此同时,历任县委书记、县长均依照国家和省上的惯例兼任县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红十字会工作。历任县委书记徐启方、明平英、邹顺生、马晓旬多次亲临县红十字会调研,指导红十字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邹顺生同志还抱病带领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到中、省红十字会汇报工作,申请灾后重建项目。原任县长明平英、王彪,现任县长李启全在担任县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的同时,尽力解决县红十字会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县红十字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大力支持县红十字会工作。县政协视察县红十字会工作,对红十字会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几乎每年都要到县红十字会看望慰问全体工作人员,这些无疑成为县红十字会工作的强大动力。

石泉县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省、市红十字会以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香港红十字会、澳门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每逢石泉县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中、省、市红十字会领导都亲临石泉,指导抗灾救灾工作,联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香港红十字会、澳门红十字会给予救援工作,在石泉人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加强红十字宣传、文化工作,是弘扬红十字精神,提升影响力、感召力、凝聚力的需要。2003年以来,石泉县红十字会,以纪念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日为平台,结合“博爱送万家”、“博爱周”活动,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法、红十字章程、红十字基本知识,大力弘扬“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人道主义精神,使其成为独具特色的“红十字文化”。活动中,会长郭世民的理论研究《当前基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常务副会长余孝鹏的 《红十字能力建设的思考》,高屋建瓴,对深入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红十字文化包括实践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正确的制度文化对保障和促进物质文化起着决定性作用。2002年以来石泉县红十字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20 余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执行的援建项目实现了捐赠方、受益方、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四满意”。

文化活动中国红十字会指导基层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合唱团、红十字健身队,开展红十字法规知识宣传活动,组织青少年会员参与红十字全国青少年“春蕾杯”征文活动;县教育体育局、县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在全县各学校开展“汶川地震一周年祭”红十字青少年防灾避险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5028名同学参赛。县红十字会还与县作家协会联合举办“凝聚人道力量,重建美好家园”文学征文活动,收到专题文学作品33 篇。其中,常务副会长刘淼创作的诗歌《红十字之歌》,以饱满的激情,颂扬了红十字精神,在系统上下反响热烈。

宣传需要媒体。2008 年石泉县红十字会创办红十字网站,开设多个特色栏目,及时公布项目进展、公示资金拨付等重要内容,使项目捐赠方和社会各界随时上网了解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网站创办5年来,共发布

各类信息近千条,点击率超过10 万人次,有306 篇稿件被《中国红十字报》、中国红十字会网站等10 余家网站、媒体采用,17 篇稿件被外省、市红十字会网站转载。由于宣传工作出色,石泉县红十字会先后5 次被中、省红十字会评为“优秀宣传组织”,并获得红十字会系统宣传工作及报刊宣传二、三等奖。 

10年来,尽管县红十字会做了大量工作,吸引了湖北咸宁、西安市碑林区、汉中市城固县、宝鸡市千阳县等10余个县市红十字会同仁来石泉参观考察,但人类的进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红十字运动永无止境。“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石泉县红十字会一定能谱写出大有作为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