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4-0024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08:32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83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二批)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
各中小学: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83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二批)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特岗教师工资福利补助。特岗教师执行与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4.18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二批)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