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4-0023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08:35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83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寄宿制学校奖补)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中小学: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83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寄宿制学校奖补)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包括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
二、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保障农村寄宿制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运转和教育发展需要,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对外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附件: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寄宿制学校奖补)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