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陕(2019)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4375号 |
马世宏朱晓燕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10922 100250 GB00076 F00010029 |
石泉县城关镇东街十一组新世纪东侧住宅楼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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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