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马世宏、朱晓燕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2-10 17:02作者:王小平源自: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陕(2019)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4375号

马世宏朱晓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10922 100250 GB00076 F00010029

石泉县城关镇东街十一组新世纪东侧住宅楼405室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