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12月26日举行石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初步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举行。
二、听证会地点: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石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初步成果
四、参会人员
各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个人代表等。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报名,经自然资源局登记批准后获得听证代表资格,听证代表参会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