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10次、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1447 | 公开目录: | 督查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政务督查第29期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08:43 |
内容概述 |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对2024年第10次、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38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1件、持续推进中的27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落实。县政府办将对未办结销号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年度按期完成。 |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对2024年第10次、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38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1件、持续推进中的27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落实。县政府办将对未办结销号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年度按期完成。
一、2024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事项
(一)集中学习
1. 按照全市“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并牵头抓好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对照《石泉县加快建设“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推进。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问效,聚力推进改革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严格履行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社会民生体制改革两个领域统筹协调和工作传达,督促收集本组成员单位工作资料,协助各成员单位拟定改革议题并提请会议研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年度改革工作督查计划。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传达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会及“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 紧盯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着力改进提升,切实以过硬的工作质量迎接2024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考核7个方面127项重点任务(指标),组织开展2024年乡村振兴干部专题培训。二是组建4个督帮工作组,常态化开展镇村及重点行业部门督帮。目前已组织常态化督帮两次、下发工作通报两期,第三次督帮正在进行中。三是印发“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方案,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周调度”,已召开“调度会”3次、下发风险预警单13份,第三期风险预警单正在收集整理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抓紧制定《石泉县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打造四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于10月23日印发《石泉县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打造四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的实施方案》(石政发〔2024〕11号)。
完成状态:完成
3. 对标“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固强补弱,确保通过省市核查验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将具体考核评价指标、示范村建设验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相关镇和部门。目前,已开展督导1次、组织专题培训1期。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4. 提前谋划部署2025年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工作,10月底前编制完成巩固衔接资金项目库,年底前下达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为做好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2025年巩固衔接资金项目库初稿和《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编制,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研究下一步工作
1. 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解读,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2次、对外宣传1次。指导各镇各部门将《条例》作为普法学习重点内容,做好职工和辖区群众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完成状态:完成(长期坚持)
2. 全面排查摸底境外人员和企业情况,常态化开展出境人员及企业风险预警提示,指导防范应对各类境外安全风险,及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贸科技局
落实情况:经摸底,我县无境外、对外投资企业。县公安局抓好出国境人员审核,对前往高风险国家申请人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在出入境大厅利用LED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开展宣传,为办证群众讲解领事保护知识和海外安全常识,扩大领事保护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四)研究审计署审计陕西省2021年至2023年林业相关资金反馈我县问题整改工作
1.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如期高质量完成。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审计反馈涉及我县的5个问题已整改销号4个,剩余1个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正在持续推进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加强与国家审计署的沟通衔接,确保反馈问题及时全面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审计局
落实情况:县林业局于10月8日会同市林业局主要领导赴国家审计署西安专员办和省林业局进行了整改工作专题汇报。目前,反馈问题已整改销号4个,剩余1个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正在持续推进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3. 县林业局加强向上衔接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县财政局据实做好资金测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林业局已于10月8日会同市林业局主要领导赴国家审计署西安专员办和省林业局,就项目资金争取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县财政局已拨付林业重点工作经费434万元。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五)研究石泉县斯博林环保科技公司有关事宜
1. 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民营股东关系,依法依规完善股权划转相关手续,并认真细致做好后续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产中心
落实情况:已于10月17日将持有的石泉斯博林公司19.9%股权无偿划转至县城乡开发公司。
完成状态:完成
2. 分两次将餐厨垃圾厂试机期间的处理费用共计97万元,兑付给石泉县斯博林环保科技公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做好释法明理和思想稳控工作,防止矛盾风险上行。截至目前,虽经多次沟通,但其表示暂缓签订协议。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六)研究县城乡开发公司贷款续贷和为江北建筑公司贷款续贷提供抵押担保事宜
1. 县城乡开发公司以长安小区8#楼、9#楼41处不动产(总面积3253.4 ㎡)为本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责任单位:县城乡开发公司
落实情况:该项贷款已于9月20日申办到位,贷款期限两年。
完成状态:完成
2. 原则同意县城乡开发公司以影视文化中心(石泉大剧院)不动产(建筑面积3617.69 ㎡)为江北建筑公司在长安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和在市财信担保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借新还旧周转资金提供抵押担保。
责任单位:县城乡开发公司
落实情况:该项贷款已于9月26日申办到位,贷款期限两年。
完成状态:完成
(七)研究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
原则同意《收回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①收回县住建局原办公用房约1482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其中县公产中心约153 ㎡土地使用权、空谷幽兰文旅公司约1329 ㎡土地使用权及约1400 ㎡房屋所有权(住建局原办公楼)。由县公产中心负责,依法依规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收回,移交县自然资源局,纳入土地储备库。②收回县交通局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 (三合建材公司商业混凝土项目用地临G210过境线公路里侧)4074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交通局负责,依法依规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移交县自然资源局,纳入土地储备库。具体收回手续由石泉县自然资源局与产权人协商。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产中心、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公产中心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资产房屋土地进行评估,正在商讨收回方式。二是县交通局已对接移交城关镇杨柳社区(三合建材公司商业混凝土项目用地临G210过境线公路里侧)4074㎡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因G210过境线项目缺口资金较大,县交通局要求在土地出让后将征迁土地成本费用36.67万元予以返还。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八)审议《2024年第六批次土地供应方案》,研究经开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宜
1. 关于一宗土地挂牌出让方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公产中心、县城投公司及县空谷幽兰公司拟定了县住建局原办公用房约1482㎡土地收回方案,现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房屋土地进行评估,待县住建局原办公用房收储后再按程序进行供应。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关于汉水明珠移民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及汉水大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方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已按程序下达土地审批件,目前城关镇正在筹措资金,待其补缴土地出让金337.27万元后,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县财政局按程序组织土地出让金拨付。二是城关镇及堡子社区主动与江北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接,正就《回购安置房协议》进行商谈。目前,已与全部7户安置户就房屋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待房产交割后及时分配到户。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3. 收回经开区一宗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该土地已享受招商引资土地及“三通一平”优惠政策,已会同财政、水利、交通、住建、招商、园区管委会、城关镇等部门完成土地出让金及“三通一平”优惠政策的初步调查,目前正在就土地收回等相关事宜与企业协商,待商定后报县政府审批。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4. 两宗零星划拨土地办理出让手续事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两宗零星划拨土地均已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手续已办结。
完成状态:完成
(九)研究后柳镇城镇社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调整事宜
原则同意后柳镇城镇社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调整方案。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条件,严格审核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对宗地进行评估。评估后,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补足土地出让收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重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进行评估,调整了规划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方案,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十)听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及“三岗十八级”岗位薪酬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1. 原则同意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年度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与安康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招聘协议,并于9月14日发布招聘公告、于10月20日完成招聘笔试,下一步将根据笔试结果组织面试,预计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分年度逐步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政策,其中城关镇堡子社区、城西社区、二里社区、红岩社区、黄荆坝社区、珍珠社区、新桥社区、江南社区、古堰社区、长安社区、七里社区、杨柳社区12个社区自2024年起实施,其余9个社区自2025年起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
落实情况:已完成12个社区干部“三岗十八级”薪酬定级证明材料收集工作,正在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学历等标准核算薪酬待遇,下一步将对薪酬待遇进行审核。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3. 统筹做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及落实“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等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经费从年初预算的村(社区)干部补贴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县财政局已于10月12日拨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费3.3万元。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2024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事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指示批示和8月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 对照国家和省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标准,加强沟通衔接,逐项查漏补缺,全力做好迎考准备。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培树标准化“安薪项目”企业3家并报送市局作为国考迎检项。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支付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落实“双包联责任制”巡查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3. 县人社局、公安局、法院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加快推进已查实欠薪案件办理进度。县住建局加强对欠薪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共管账户监管,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欠薪清偿。县发改局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启动联合惩戒措施。县法院对“执行不能”的欠薪案件,落实落细司法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安薪行动”,共查办、协调处置来电来访、信访、“12345”热线、“12333”欠薪线索平台相关欠薪案件338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实施联合惩戒1件,共计为188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福利待遇3445.29万元。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极端讨薪事件和因重大欠薪造成的负面舆情。二是县住建局按照《安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要求,对8家在建项目开发企业实施专户专款全程监管。严格落实企业申请、监理公司核实进度、主管部门审核、银行审批报备制度。三是县发改局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在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当事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依据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县法院持续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对接,目前收到仲裁部门移送涉薪资待遇案件5件,执结3件到位标的33.57万元;收到公民个人起诉并移送案件41件,执结34件到位标的154.67万元;针对3件涉欠薪“执行不能”案件,导入司法救助程序2件,救助案件正在办理中。目前尚未收到移送涉欠薪刑事案件。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4. 全面开展欠薪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欠薪问题及时动态清零。要常态化做好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欠薪的重大事项及时提请联镇或分管县级领导协调解决,确保实现“四个清零”目标。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目前共排查欠薪问题5起,涉及43人35.809万元,已督促涉欠项目责任方全面兑付到位。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5. 指导涉关单位做好欠薪信访和网络负面舆情的核处、答复、稳控和化解等工作,确保矛盾不上行、舆情不扩散。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信访局
落实情况:现有欠薪类信访事项7件,已全部纳入书记民情“三本账”交由责任部门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4件正在期限内办理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审议《石泉县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 原则同意《石泉县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落实情况:已于10月25日印发《石泉县加快建设“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石字〔2024〕81号)。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待《石泉县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后,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并牵头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落实情况:按照《石泉县加快建设“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要求,设立中国共产党石泉县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委员会并揭牌,组建7个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协同推进领域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3. 根据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际需要,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根据县教体局实际工作需要及县级财力情况予以保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听取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化解古堰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与经营PPP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风险情况汇报,研究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为“石泉食美”小碗菜餐饮管理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事宜
1. 关于化解古堰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与经营PPP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风险事宜。
(1)原则同意以县蚕种场公司为贷款主体,县城乡开发公司提供价值2000万元担保抵押物,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子公司惠利公司为县城乡开发公司提供价值2000万元担保抵押物作为反担保,向石泉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用于支付惠利公司所实施的项目工程款,协助其化解项目贷款逾期风险。
责任单位:县蚕种场公司、县城乡开发公司、县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
落实情况:该项贷款已于9月27日申办到位,贷款期限1年。
完成状态:完成
(2)依法依规办理贷款及抵押担保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蚕种场公司、城乡开发公司、惠利公司
落实情况:该项贷款已于9月27日申办到位,贷款期限1年。
完成状态:完成
(3)督促指导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按程序办理暂借款相关手续,并落实好“借、用、管、还”责任,确保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指导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办理了暂借款相关手续,后续将持续督促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落实“借、用、管、还”责任。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2. 关于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为“石泉食美”小碗菜餐饮管理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事宜。
原则同意县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以4处不动产(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1956号、第0002188号、第0002189号、第0002190号)为“石泉食美”小碗菜餐饮管理公司在工行石泉支行申请的500万元和在长安银行石泉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1年。县公产中心依法依规做好指导,确保风险可控。经开区管委会、县公产中心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为“石泉食美”小碗菜餐饮管理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经开区管委会、县公产中心
落实情况:两项贷款均在10月份申办到位,贷款期限1年。
完成状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