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fhcxjsj/2024-0044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09:44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决定开展2025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工作。 |
各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户: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决定开展2025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对象
2024年之前已申请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日9:00时至2025年1月15日17:00的法定工作时间内;
受理地点:春潮广场创投中心三楼(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窗口);
联系电话:0915-6328351。
三、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需要租房所在社区、镇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1份);
2. 在石泉城内务工者,需用人单位出据用工证明和用工合同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一年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县城务零工人员需户口所在村、社区出据县城内务零工证明;
3.在石泉城内陪读子女读书者,需子女所在学校出据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在石泉城内做生意者,需复印本人营业执照;
5. 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6. 同住人口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带户主业印);
7. 持户口簿查询家庭所有成员无房证明(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处查询出具);
8.申请人在信合开户的账号复印件;
9.租房合同;
10. 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的申请家庭,要有结婚证或婚姻、家庭关系证明。
四、保障与退出
1.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2.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将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3.未按时参加审核或不配合提供审核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保障资格。
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