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领导解读】《石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4-002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1-02 09:42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2019年第712号令)《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2020年第226号令)《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2〕13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0〕1494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9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领导解读】《石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解读人: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健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2019年第712号令)《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2020年第226号令)《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2〕13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0〕1494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9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知》从项目决策、谋划储备、审核批复、论证评估、资金来源、招标管理、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面明确程序、制定标准、夯实责任,为加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实施依据。

三、主要内容

《通知》由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管理、项目监管、部门协作联动五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主要从充分做好前期论证、严格程序科学决策、统筹兼顾规范实施、加强项目谋划包抓四个方面对项目决策程序进行明确,确保项目在做好前期论证基础上,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同时,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上级专项资金编制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大小,按“单位申报,部门审查,层级审定”原则进行审查。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层级进行明确: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估算400万元以下的(不含400万元),由项目责任单位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纳入县级项目库,按程序办理项目审批;二是估算4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0万元),需呈报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库,按程序办理项目审批;三是估算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需经分管县级领导研究同意,提交专题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列入县级重大项目库,按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四是重大项目(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需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石政发〔2022〕12号)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库,按程序执行;

第二部分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从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评估论证核定规模、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进行明确,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要在充分考虑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关键内容,强化对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的审查,严禁形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第三部分为严格招投标管理。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全部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投标。

第四部分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从强化项目建设、严格投资概算、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四方面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第五部分为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从强化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协作联动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守牢底线三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发挥各行业部分协作联动作用,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765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