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4-0010 公开日期: 2024-10-31 15:14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警示函》(安市安委办函〔2024〕2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公司石泉路产养护管理中心、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警示函》(安市安委办函〔2024〕2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持警惕

临近年底,在能源保供、经济冲速的大背景下,叠加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增大。我县道路密集、车辆运输繁忙,道路交通领域事故风险持续高位运行,安全防范压力大。各镇各单位要高度警惕,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精准管控高风险部位、主体,聚焦人、车、路、企,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从严监管执法,坚决把防风险、遏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坚决守住守好道路交通安全关口。

二、紧盯重点,严防风险

各镇、各有关行业部门单位要迅速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盯紧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全方位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要聚焦重点环节。紧盯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突出“上下学、上下工、上下地”等时段,深入排查“人、车、路、企、管”等环节,严查严治问题隐患,实施重点整顿,补齐短板弱项。严格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加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维护,全面消除安全监管盲区。二要聚焦设施隐患。持续开展道路设施隐患排查,对道路标识标线不清、交通信号灯故障、道路防护设施缺失、急弯陡坡路段警示标志不足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限期,迅速整改完善到位。三要聚焦农村道路。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短板,严厉打击农用车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务工面包车超载、无牌证车辆和报废车辆非法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村民、务工人员等安全方便出行。四要聚焦恶劣天气应对。针对秋冬季大雾、团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启动道路交通应急指挥机制,坚持每日会商研判和视频调度,完善方案预案,强化协调联动,特别是针对辖区道路结冰和易发生追尾、侧滑、翻坠和多车相撞等特点,加强巡逻管控,抓好风险防范化解。

三、严格执法,筑牢防线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协同配合,11月5日前组织专题形势分析研判,突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积极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按照《全市“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加大车辆运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县公安交警大队狠抓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加路面执法频次、密度,加强桥梁、隧道及景区、景点等重点路面的巡查检查和执法管控,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疏导维护,严防长时间拥堵和连环追尾事故,严厉打击处罚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运营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等重点企业、车辆、人员的监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督导帮扶等方式,督促企业抓好驾驶员、押运员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车辆船舶动态监控等重点工作,筑牢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要持续深化“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路面秩序管控,及时发布道路预警信息;突出施工路段管控,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反光锥形桶等交通安全设施;对路域内大桥、隧道、高架等重点路段,以及服务区内的充电桩、发电机房、员工食堂、停车区域等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四、强化值守,做好准备

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报,精准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等部门单位和高速公路各运营公司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做好应急准备,备足备好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和人员,必要时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一旦突发险情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损失降到最低。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