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4-0031 公开日期: 2024-03-04 17:42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指南

一、适应范围:县域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项目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实施主体: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四、审查条件:

1. 取得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 符合控规、村庄规划等上位规划;

3.依据规划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五、申请材料及内容要求:

1.申请书;

2.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权属人申请、权属证明及勘界图等相关图件;

4.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成果(需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方案中需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

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土地权属人委托他人代理报批的情形);

6.其他需要提供资料:例如住宅及涉及影响周边居住日照的项目应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及图表;改建、扩建、加固或恢复性建设工程需附房产证明、原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等资料;住宅及城市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应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要求咨询电话:0915-6315068

六、办理流程

项目受理—技术审查(含现场勘查)—部门及专家评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核发意见—资料归档。

七、收费信息: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