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告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040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函〔2024〕105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10:34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将“屋包树的传说”等7个项目列入石泉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将“屋包树的传说”等7个项目列入石泉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人员,夯实保护责任,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为传承和弘扬石泉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更大贡献。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石泉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屋包树的传说 |
民间文学 |
2 |
烙 画 |
传统美术 |
3 |
扎 染 |
传统技艺 |
4 |
石泉辣子鸡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5 |
打豆腐 |
传统技艺 |
6 |
黄精膏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7 |
钩针编织 |
传统技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