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4-034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9-12 16:12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9:20。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城区范围以内。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声(时间3分钟)。
四、工作职责
为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准确、安全、可靠,试鸣工作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县国动办组织实施,以全县应急广播终端作为载体进行播放。
1. 县国动办发布警报试鸣公益短信;
2. 县教体局、民政局组织城区内学校、社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3. 县公安局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
4. 县文旅广电局确保应急广播终端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安全可靠;
5. 县供电分公司保障防空警报设施供电需要;
6. 县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及相关公共信息发布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7.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城关镇、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把防空警报试鸣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要按照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协调联动,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防空警报试鸣圆满完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