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34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12 16:12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9:20。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城区范围以内。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声(时间3分钟)。

四、工作职责

为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准确、安全、可靠,试鸣工作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县国动办组织实施,以全县应急广播终端作为载体进行播放。

1. 县国动办发布警报试鸣公益短信;

2. 县教体局、民政局组织城区内学校、社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3. 县公安局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

4. 县文旅广电局确保应急广播终端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安全可靠;

5. 县供电分公司保障防空警报设施供电需要;

6. 县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及相关公共信息发布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7.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城关镇、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把防空警报试鸣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要按照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协调联动,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防空警报试鸣圆满完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