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县审针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3日至4月21日,对县总工会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石泉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石泉县工人俱乐部属县总工会机关下属股级财政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困难职工援助股。截止2022年底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离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4人。
(一)2022年度县总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度县总工会收入合计3,781,833.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7,035.52元、其他收入364,798.47元;支出合计4,110,183.93元,其中行政支出2,005,618.73元、维权支出531,646.80元、其他支出1,572,918.4元;当年结余-328,349.94,上年结转3,438,607.36元,年末结余3,110,257.42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2022年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责令县总工会今后加强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
(二)未登记固定资产账。责令县总工会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固定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凭证附件不全。责令县总工会加强对凭证附件的规范管理,据实将相关原始凭证装订入册。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泉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报告。石泉县总工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
石泉县审计局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