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返家乡”政务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16:02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增进大学生对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引导大学生返乡实践锻炼、促进人才回归,根据省市整体工作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返家乡”政务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日——7月17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24年7月18日——8月22日  学生见习(实践)

二、见习(实践)单位

本次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政务实践)在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三、报名条件

(一)安康籍全国普通高校大二、大三本科生(2021级、2022级)及非毕业学期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实践)工作时间。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实践)期间食宿问题。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一)全县本次接收5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实践)活动,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石泉发布”及“青春石泉”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二)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并根据系统报名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石泉发布”及“青春石泉”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责任分工

见习工作(实践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团县委负责见习(实践)大学生的遴选、协调、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含见习生活补助1200元/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及必要活动经费保障等);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各见习(实践)接收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实践)期间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及评估考核工作。

六、见习(实践)考核

见习(实践)结束前,见习(实践)接收单位根据大学生工作表现在《202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参与见习(实践)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实践)总结,连同《考核表》一并报团县委备案;见习(实践)结束,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校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工作。各接收单位要结合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进行指导,丰富见习(实践)内容,至少组织两次到一线调研实践活动,加深大学生对石泉基本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和思考,为大学生创造更多学习锻炼机会。

(二)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接收单位要教育引导大学生严格遵守所在见习(实践)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实践)单位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意做好人身、财产、交通、饮食等各方面安全,保持青年自身良好形象。

(三)团县委于8月26日前向县政府办推荐5—10篇优秀见习文章(政务实践文章),文章内容形式不限。 

附件:

1.202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报名表

2.202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返家乡”政务实践)考核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文PD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返家乡”政务实践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