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公告如下:
一、延期范围
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4年的同月同日。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如果借款学生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二、申请流程
借款学生需于2024年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对多笔贷款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4年偿还日中的最早偿还日期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一并提出申请。借款学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后,无需审批,即日生效。本金延期偿还申请不可撤销,但借款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仍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正常还款,超出免息范围的其他应还本息继续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三、工作提醒
1.针对今年8月31日、9月20日、12月20日有本金到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95593热线均提前1个月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开展政策宣介,提示学生享受延期还本政策或按期还款,请同学们注意查看信息和接听电话。如果有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在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的,请及时予以更新。
2.为避免有本金到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出现“既不延期,又有逾期”的现象,请存在一定逾期风险因素的学生积极主动做本金延期申请,全力避免影响个人征信。
3.咨询电话:0915-6326029(石泉县政务中心A区16号教育体育局窗口)
附件:
石泉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