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4-0046 | 公开日期: | 2024-05-22 15:17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评审〈云雾山鬼谷岭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的报告》及许可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 |
石泉县空谷幽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评审〈云雾山鬼谷岭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的报告》及许可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
一、云雾山鬼谷岭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云雾山镇官田村,主要为旅游开发建设,总投资58900万元,项目建设及取水是必要的。
二、《论证表》对区域水资源状况、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等进行了分析论证,论证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编制要求。
三、准许项目取水量为45855立方米/年,其中天台观取水528立方米/年,主景区取水45327立方米/年。
四、原则上同意《论证表》提出的采用自流引水的方式取用黑龙洞沟、鞍子沟及小鞍子沟地表水,取水用途为景区服务用水。
五、你单位应按时报送取水计划及用水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批准水量用水。
六、基本同意节水管理及措施。
七、基本同意退水处理方案。
八、该工程取水事项若发生较大变更,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