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索引号 zzfsqxydz/2024-000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28 10:31
内容概述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举报本镇区域内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关于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举报本镇区域内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熨斗镇富水河流域属禁捕区,严禁开展一切非法捕捞活动。在上述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灭绝性、污染性等有关非法捕捞活动的,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有关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关注以下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举报:(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达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二)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品达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电网、密眼网等)或者禁用的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捕捞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情形。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详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等基本情况,并提供与非法捕捞活动有关的证据资料,包括视频、音频、图片等信息:(一)拨打熨斗派出所报警电话(09156791151)举报;(二)向熨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举报;(三)向村组干部或护河员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证据材料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视情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1000元。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对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  熨斗派出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