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4日,县革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化工作的通知》,指出,县城绿化面积很少,覆盖率低,县城人均绿化地面积仅有1.3平方米。为了迅速改善城区环境,防止污染,加强县城绿化工作,强调:
一、县城街道、园林绿化用地、进站公路、北环城路、西关河堤、东关河沿等不宜修建地以及规划专用防护绿化均为全民财产,由县建委按城市规划统一种植管理。
二、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各机关、学校,县城各单位都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绿化规划、措施,并由一名同志兼管绿化工作。各机关、单位、厂区、院落内均可种植树木花草,实行单位种植、单位管理、单位收益;职工、居民私人院落内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县建委和林特站在城镇绿化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三、今后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将绿化一并列入设计、预算之内,按期完成,同工程项目一起检查验收。
四、城镇绿化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除每年冬春发动群众进行两次突击植树绿化活动外,还应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县建委负责作出县城绿化规划,组织树苗供应工作,今后逐步扩大经营树苗、花草品种,以保证各单位和个人绿化的需要。
五、加强公共绿化的管理工作。要加强苗圃建设和管理,基本做到自给自足。绿化经费由城市维护费开支,其收益应用于绿化,不得挪用。公共绿化区的树木花草为国家所有,每个人都有责任加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和破坏。对爱护树木花草有显著成绩者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意破坏树木花草者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条例处理。
1981年,县城规划小组对城区绿化作了规划。规划重点是绿化道路。主干道两侧以法国梧桐为主,白蜡间植,做到了冬、夏常绿;次干道以侧柏、花木为主。南环路以垂柳、桂花等树装点,形成风景路。
70年代末,县城建局在县城二里桥中段北侧建立一个苗圃。主要培育桑苗、红椿等树苗。从1980年起,苗圃扩建为4.5亩,建有温室,每年投资5000元左右,采用外地购进、自种自育等方法培育花木,基本形成了乔灌结合,一般绿化和庭院艺术相结合,绿化和香化结合的园林绿化生产体系,全年共培育各类花木近千种。
截至1987年底,苗圃已为城市提供行道树27000株,为县内外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提供风景观赏植物约35000株,出售各种盆景20000余盆。1987年,县城建局将苗圃更名为园林站,共有5名正式工作人员,园林生产走向专业化。
园林站在加强城区行道树的管理上,落实专人定期修枝,使城区4条主要街道行道树成型。1993年引进繁殖各种花卉苗木4万多株,制作各种风景花盆1200余盆,为地委、行署绿化提供优良苗木380株。1993年5月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城市花展博览会,上会展品荣获四等奖,为石泉争得了荣誉,使石泉县的园林绿化事业小有名气。
1994年,县城建局园林绿化管理所从全国各地引进采集各类花木280种类,使园林所花种达1100种类,培育花草树木4000株,制作盆景450盆。于6月份成功举办了“石泉县第四届花展”,参展作品336件,2.8万余人次前来参观。
1996年元月5日,副县长张茂南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就城区内外的植树绿化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
一、城外植树绿化
1、从现在起用2至3年的时间,对县城周围的荒山、荒坡和坡耕地进行分期治理。第一期工程包括城西村1、2、3组和二里村5组约500亩荒山、荒坡及坡耕地。
2、此次治理必须按公园的形式进行总体规划,预留上山道路,选好亭、台等设施布点,选好树种(坡耕地以柑、桔等果树为主,荒山、荒坡以板栗、杉树为主,山梁、陡坡以松树为主)。总体规划由县城建局负责,选树种和规划地块由县林特局负责。
3、本着“谁栽谁所有,谁栽谁受益”的治理原则,城关镇、柳城区、石磨乡和城西村、二里村要充分发动村民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促使村民按规划地块和树种栽植,保证完成治理任务。
4、此次治理,由县林特局负责苗木供应和技术指导。其中城西村1组、二里村5组所需苗木免费供应,城西村2、3组所需苗木减半收费。免减部分所需资金在长防工程、林特建园等专款中列支。
5、从现在起城区居民及村民葬坟必须集中连片,不得影响将来道路、亭、台等设施建设,同时每葬一坟必须保证栽活常青树5棵。
6、对已栽植成园的林木,城西村和二里村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同时固定专职护林人员严加管理。
二、城区植树绿化
1、城内绿化必须同城外治理同步配套进行。县城建局要尽快拿出规划意见,报县绿化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必须按规划搞好植树绿化工作。县绿化委员会每年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199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全年为县城提供花卉苗木16000余盆(株),主要街道行道树进行了全面修剪,补栽树木618株。同年10月,参加了安康地区金秋花展,荣获特等奖一项、二等奖三项。
截至1999年,专业绿化占地10亩,扩建温室378平方米。县城向阳路、中心路、西关河堤路两旁,阔叶梧桐舒展着枝干,形成了一条条幽静的林荫道。
2000年以后,县委、县政府把经营城市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名城”和“安康副中心城市”。在县城基础建设和社区小区建设中,把城市绿化纳入规划,留足绿化带。如2000年动工修建的中心广场占地16.5亩,草坪、绿化3500平方米。2001年开始修建的桃园小区,绿化率达35%。2003年、2004年修建的北环路改造、向阳大街综合改造工程,人行道栽植香樟、广玉兰等绿化树。2003年,县环保部门启动了创绿化工程,石泉中学、城关一小绿色学校创建通过省、市验收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2006年对大北巷路两侧植桂花树绿化。2007年11月开工建设的滨江公园总面积12万平方米,园林绿化面积达9万余平方米。2008年投资35万元,完成了县城河堤绿化工程,用水泥砂浆砌成栽植坑1267个,栽植爬墙虎、紫藤、七里香、灵霄、金银花5个品种的绿化苗木3900株,使滨江大道成为石泉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同时,通过创建卫生县城、“双创一巩固”及“三创”工作,使县城绿化得到极大提高。2002年12月,石泉县城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2008年6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8月25日,县委、县政府又召开全县“双创一巩固”工作动员大会,各机关、社区及居民庭院广泛行动起来,以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为重点,2011年1月12日,石泉县被省政府授予“省级园林县城”荣誉称号。2011年6月,又启动了“三创”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优美街巷、园林小区主题活动,7月28日,石泉县荣膺“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称号。
“十一五”以来,相继建成了北辰森林公园、桥南广场、红花沟广场、金蚕广场、饶峰河公园和滨江公园等城市生态公园。对县城北环路、向阳大街、滨江大道、北辰森林公园道路、火车站进站路以及各街巷实施了绿化美化,绿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