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2024-0014 | 公开日期: | 2024-02-28 19:06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关于拨付2024年巩固衔接产业发展类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第一批衔接资金的通知》(石乡振发〔2024〕2号)文件要求,为破解产业发展技术力量不足难题,促进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2024年产业振兴外聘技术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石泉县2024年产业振兴外聘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拨付2024年巩固衔接产业发展类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第一批衔接资金的通知》(石乡振发〔2024〕2号)文件要求,为破解产业发展技术力量不足难题,促进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外聘人员数量
全县拟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技术员54名(见附件1),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147名(见附件2)。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
由县财政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2024年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技术员及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的服务费支出。
三、外聘人员职责
(一)技术专家、技术员。负责全县特定产业建设生产全程技术指导。主要职责为:一是根据镇、村培训需求,及时做好技术培训;二是抓好特定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现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产业户在发展产业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二)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负责村域内农户产业发展指导。主要职责为:向农户宣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农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农户联系项目落地;协助开展农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建立完善农户产业发展台账等。
四、服务报酬
外聘专家、技术员服务报酬根据工作量、服务范围而定,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服务报酬按1200元/年·人标准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外聘技术服务工作,实行统一聘用,用人单位管理,确保工作管理规范、有效运行。各用人单位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外聘人员的遴选使用、日常考核、监督管理;为企业聘用的外聘人员实行“县聘、企用、企管”;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实行“县聘、镇管、村用”,各镇负责镇域内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考核工作。聘用工作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再按公示公告、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实行专款专用。
(三)加强监管考核。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各用人单位采取日常考评与半年(每6个月)综合评定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做好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工作实效。具体管理考核按照《石泉县产业振兴外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附件:
1.2024年石泉县外聘技术专家及技术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