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091 | 公开日期: | 2024-03-23 15:14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4〕11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县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4〕11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县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二、调查时间
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是针对2023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的一项抽样调查。调查为年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本次涉及我县的样本企业全部由省人社厅统一确认分配,基数数量为35户(见附件1)。
调查对象: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样本企业通过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数据,由县人社局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市人社局复核。不具备网络在线填报数据条件的企业,可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县人社局填报(见附件2、3、4)。
五、工作要求
1.各样本企业严格按时报送线上数据,负责对数据和资料的质量审核确认,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调查获取的数据将做为今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的重要依据。在调查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县人社局沟通。
2.各样本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企业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企业联络人名单(见附件5)报送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指定邮箱。
3.被调查企业不按期配合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不如实报审资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调取相关信息,并列入2024年重点监察对象。
联 系 人:赵 娟 邮箱:1069440345@qq.com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就业社保中心405室
联系电话:0915-631080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公文PDF原件】:石人社发〔2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