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jj/2024-0003 | 公开日期: | 2024-01-21 09:07 |
来源 | 石泉县审计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2024年1月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鲁延谋办公会议安排,根据《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函》(石交字〔2023〕305号),我局决定自2024年1月24日起,对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可延伸调查相关事项或项目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请相关单位落实专人对照附件4梳理本单位涉及的资料,于1月24日前报呈审计局五楼投资审计股501室。 |
县交通运输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喜河镇人民政府、后柳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2024年1月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鲁延谋办公会议安排,根据《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函》(石交字〔2023〕305号),我局决定自2024年1月24日起,对国道G541石泉至汉王段改建工程征迁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可延伸调查相关事项或项目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请相关单位落实专人对照附件4梳理本单位涉及的资料,于1月24日前报呈审计局五楼投资审计股501室。
审计组长: 谭宗照
主 审: 谢承斌
审计组成员:张小林、曹勇、乔妮儿(兼廉政监察员)、徐运兵
办公电话: 0915-6312306
石泉县审计局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