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3-0042 | 公开日期: | 2023-12-14 09:54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安财社〔2023〕225号),现调整你单位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并同步结算2022年补助资金。 |
县医保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安财社〔2023〕225号),现调整你单位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并同步结算2022年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拨入县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请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专项用途使用,做好账务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