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 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一步规范镇、部门党委(党组)书 记民情 “ 三本账”的运行, 进一步完善 “ 收、转、办、督、考、 研”六位一体的闭环管理,经县委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拓展收集范围
1.《石泉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镇党委书记民情“三本账”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石联办发〔2016〕5 号)和《石泉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党委书记民情 “ 三本账”制度规范化运行的通知》 (石联办发〔2017〕5 号)文件规定的受理范围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投诉举报;
2. “ 民情 110”、“石泉民声”微信公众平台、“石泉民声” 微博、县级舆情监测等县委书记民情 “ 三本账”受理平台收集,直接转入相关镇、部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投诉举报;
3. “ 12345”工单转办给相关镇、部门的,及各行业部门领 域投诉举报平台,包含但不限于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12369 环保举报投诉热线、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等收集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投诉举报。
二、进一步健全闭环管理
1.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须亲自在“钉钉”系统使用“ 三本账”账号进行案件审批、审核,将“ 四个亲自”落到实 处。安排专人担任书记民情“ 三本账”管理员,负责钉钉“ 三本 账”系统管理,有条件的设置“AB”岗,确保工作不断档。如因 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换管理员,提前三天书面反馈县联系办,并做好工作交接。
2.对县联系办、信访局直转纳入镇、部门书记民情“三本账” 的事项应及时收处,按照“ 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办理和回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办理,不用再向县联系办、信访局上报办理结果。但如果群众不满意、不认可处理结论,有信访上行风险的,应规范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或《调解终止告知书》等法定文书,导入法定权利救济途径处理或实施信访终结程序。
3.各镇、各部门应充分发挥本级书记民情“三本账”的作用,畅通民情渠道,积极将书记本人及本级其他渠道收集的民情事 项,录入钉钉“ 民情‘三本账’”系统进行线上处理,以全方位、 全流程记录各类民情及处理过程,及时掌握、研判反复、突出民 情问题,努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保证系统能够 实时对指定区域、指定时段、指定单位的受理、办理情况、处理效率等数据进行监测和调度。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1.将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民情“ 三本账”纳入直接联 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考核,重点考核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四 个亲自”落实情况,以及民情收集、初信初访处置、系统规范性应用和闭环管理等情况。
2.通过系统抽查、电话回访、实地督导等形式加大对镇、部 门党委(党组)书记民情 “ 三本账”运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 每月 25 日,由县联系办统一统计各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民情“三本账”办理情况,并在每月简报和季度通报中进行通报。
3.加大对重复信访及越级信访的双向治理力度。凡重复到县 级反映,或中省市越级反映,纳入县委书记民情“ 三本账”提级 办理。同时,通过钉钉“ 三本账”及信访信息系统查证在镇、部 门书记民情“ 三本账”是否主动收集、规范处理,按照实际情况在考核中予以对应扣分,情节严重的作为作风问题线索移交向相关职能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