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两法衔接】严把四大节点狠抓执法与普法一体化推进工作

时间:2021-08-24 14:47作者:谭宗照源自:石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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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审计局制定《审计执法与普法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突出前期准备、审前安排、审中督导和审后验收四大节点,实行审计执法与普法一体化推进,力争在“八五”普法期间,审计全覆盖单位的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审计法规政策,更加注重审计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切实起到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前期准备,夯实普法责任。普法工作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安排一名审计人员具体承担普法工作,审计通知书除了规定的审计内容外,增加普法任务,明确普法重点。在审前调查时,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小型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给普法对象就《审计法》所规定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传达,让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撰写《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更全面、客观,提供资料更及时、准确、完整。

审前安排,明确普法要求。在进点会上,普法人员将普法资料下发给每名参会人员,进点会议议程增加普法宣讲内容,普法宣讲员按照“审什么项目普什么法”的原则,根据普法清单对普法资料的主要内容进行宣讲,对参会人员学法提出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在做配合审计工作的表态发言时增加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全力支持普法的措施。在被审计单位形成“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普法与执法一体化推进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中督导,提升普法实效。审计组在审计工作中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制定审计法规学习计划?是否组织集中学习?是否开展了研讨交流?中层以上干部是否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了解个人自学情况。及时发现普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被审计单位学法过程中存在的疑惑及时给予解答,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审计组根据需要,提前梳理以往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移交的主要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撰写《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讲稿》,结合审计外调、沟通交流审计情况等,将存在问题违反审计相关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分享,分析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提出进一步规范的建议意见。

审后验收,检验普法效果。审计基本结束后,组织学习审计整改有关规定,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结果,并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测试,进行普法成效评估。个人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的为良好,60分以上的为及格,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单位参考人员优良率达到60%及以上的可评为单位普法优良等级,参考人员及格率60%以上的可评为普法合格单位,及格率低于60%的单位普法不合格。凡是评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测试,直至达到合格及以上格次为止。

从审计启动开始同步进行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普法责任制落实质效,以审计执法推动普法,让审计执法人员主动承担普法任务,向审计监督对象说理释法,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进一步提升普法精准化和实效性,提升审计质量,发挥审计效益,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推动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