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时间:2021-09-19 09:37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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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对行政相对人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行政相对人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 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四、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 窗口,经办窗口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窗口的联系电话并与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联系, 属于职责范围内,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行政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
3、不属于政务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五、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窗口单位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违反本制度,依照《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