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3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363 公开目录: 督查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第3期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24 08:59
内容概述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25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5件、持续推进中的10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未办结销号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3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石泉县政府督查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25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期坚持)15件、持续推进中的10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未办结销号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一、集中学习

(一)一是县发改局负责,抓紧分解下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接续政策措施》任务清单,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县发改局及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围绕已开工的17个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形成更多的实物量和工作量。三是各相关部门负责,主动靠前精准指导,积极向上衔接汇报,努力提高11月上报入库项目的审核通过率。四是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紧盯2023年重点项目剩余投资任务,压紧夯实领导包抓责任,逐个专题研判,协调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五是县发改局(秦岭办)负责,全力做好省秦岭区域问题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我县整治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项目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印发了《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接续政策措施》,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强化高质量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会同县统计局与市统计局对接,11月份我县上报入统项目68个,市统计局反馈通过项目20个,通过率29.4%;已督促各单位对已开工的项目及时上报入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省秦岭区域问题整治督导组实地督导反馈的两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镇继续加大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复垦开挖力度,确保按期通过整改。二是县住建局及各镇负责,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着力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负责,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县创建办、卫健局及相关镇、部门负责,持续加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升攻坚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达标达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县创建办、卫健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于1月5日组织召开全县耕地流出整改“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县住建局开展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1次,检查在建工地8个,现场纠正安全隐患15处,发现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网格化燃气安全排查,完成817家企业排查和系统录入工作,排查检查率100%,发现的隐患问题20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建立天然气智慧燃气系统监管运行平台和瓶装液化气气瓶智能化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了安全用气实时监测和后台报警信息推送;四是县创建办成立4个督导组开展城市创建工作督查检查,督促各镇、行业部门常态开展巡查整治,督促各共驻共建单位会同社区每周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和义务大清扫。2023年我县一城三镇“国卫”复审和两个“国卫”创建镇已通过省级复审现场测评并受到较高评价。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一是县公安局及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的滋生土壤。二是县信访局及相关镇、部门负责,扎实开展久拖不决的民情“三本账”专项整治,确保涉关群众的合情合理合法诉求及时解决到位。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

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以来,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3起,同比下降25%,劝返并核减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3人,目前我县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66人,劝返核减44人,劝返率66.66%,完成上级推送3521人次预警指令处置,推送辖区派出所见面预警52人次,无预警后被骗情况发生。共抓获各类涉诈犯罪嫌疑人4人,破案2起,刑事拘留2人。目前我县户籍人口已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53835人;二是常态化做好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督办工作,梳理超一个月未办理的县委书记民情“三本账”19件,通过线上督办,目前已办结9件,申请复查2件,引导诉讼1件,退回重新办理1件,办结稳控化解中的2件,情况复杂申请延期办理的4件。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一是县教体科技局、民政局、卫健局负责,加强对校园、医院、敬老院等重点场所火灾防范和冬季取暖督导检查,坚决杜绝火灾和煤气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县卫健局负责,县教体科技局配合,组织力量加大冬季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县民政局等部门及各镇负责,加大城乡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四是县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等部门及各镇负责,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力度,确保12月20日前全县参保率达97%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教体科技局于2023年12月6日-7日组织开展了覆盖全县46所校园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安全隐患200余处,目前正在整改中。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黄冬梅和县民政局负责人带队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县卫健局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12处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县卫健局于2023年12月25日-28日联合县教体科技局对全县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三是县民政局持续落实城乡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关爱帮扶。2023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4422户8481人,发放资金4622.97万元,城市低保保障530户1026人,发放资金699.4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477人,发放资金2656.4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9人,发放资金105.85万元,县级实施临时救助343户1210人138.54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113万元;四是截至2024年1月15日,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进度为97.88%,位列全市第二。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一是县经贸局及相关部门负责,扎实抓好市上工业经济止滑企稳回升15条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不断释放政策红利,着力激发企业活力。二是县招商服务中心及各产业链工作专班负责,持续加大产业链招商工作力度,争取年底前再拜访一批头部企业。三是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县发改局、财政局及各镇配合,抢抓中央增发国债项目申报机遇,抓紧围绕涉金属矿产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策划编报项目,按时按要求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四是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抓好城关镇草莓市场至西沟口段污水直排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各产业链工作专班、县生态环境分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经贸局已将《安康市工业经济止滑企稳回升工作方案》15条政策措施向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宣传;二是2023年各单位已开展外出招商活动180批(次),拜访企业200余家,接洽来石考察企业507批(次)。累计招引项目71个,其中新建项目49个,续建项目22个,总投资189亿元,到位资金140.57亿元。县招商服务中心组织各单位参加省市重要招商推介活动12次,自主举办了2023年“归雁经济”助力高质量发展大会、石泉“汉江宿集”2023海南国际文创周发布会、丝路之源•幸福安康”第五届鎏金铜蚕与开放发展大会等重点招商引资专题推介活动8次。12月份以来,县招商服务中心和各产业链工作专班已对接洽谈头部企业6个;三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已策划包装石泉县杨子明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安康市石泉县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等项目8个,总投资4.1亿元,拟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36亿元,其中3个项目已进入中央储备库;四是城关镇草莓市场至西沟口段污水直排问题已整改到位。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六)一是县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各行业部门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全力以赴迎接省级巩固衔接“集中督帮”行动。二是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及涉关镇负责,认真做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抓紧兑现2023年产业奖补资金,同步研究制定2024年产业奖补方案,提交县政府研究。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负责,对已复垦到位的3998亩耕地,及时组织耕种,防止撂荒或弃耕。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一是县巩固衔接办于2023年11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视频调度会并向各单位发送了《提醒函》,督促各镇各部门对照中省考核指标开展“对标补短”。12月份组建16个核查组对驻村帮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安全饮水、安全住房、卫生厕所五方面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针对市审计局向我县反馈的3个问题,县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目前各整改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方案》进行整改;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完成了2023年产业奖补验收工作,已兑付316户监测户产业奖补资金50.123935万元,目前正在筹措其他类型奖补资金和起草2024年产业奖补方案;四是目前全县复垦耕地已种植粮食3098亩、蔬菜473亩、草本植物197亩、木本植物230亩,撂荒地治理任务完成率100%。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七)按照既定工作安排,积极主动与涉关单位对接,抓紧筹措企业清欠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中心、涉关欠款部门

落实情况:已按期完成清欠任务。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八)围绕石泉县公共停车场存量资产盘活、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汉江石泉段河道疏浚、城市生活用水及管网建设项目和经开区建设等事宜,加强与省农发行沟通对接,争取早日获得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县公产中心、经开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一是停车场资产盘活项目省农发行已明确不再审批,目前已将停车场资产盘活项目(停车位5106个)编入石泉县城西快速干线及内涝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初稿并发送给银行,正在确定承贷主体,拟贷款1.2亿元;二是2023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规划和初步设计方案上报,待省厅批复;三是汉江河道清淤项目,县发投集团已于12月21日提请县政府召开了石泉县砂石运营、汉江游览项目航道清淤专题会议,目前汉江河道清淤项目已准备就绪,待储沙场地确定后启动实施。县发投集团已就河道清淤项目包装事宜对接省农发行,省农发行要求我县参照岳阳县坪费湖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策划包装。目前县发投集团正在与县农发行商议项目准入、申报流程等事宜;四是城市生活用水及管网建设项目暂无进展;五是经开区管委会已向省农发行专题汇报园区冷链物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事宜,暂无进展。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听取2023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报告落实情况汇报

(一)严格落实分口交办、协调抓办、严督快办“三办”机制,扎实推动调研视察成果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已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归口管理,及时将县政府领导对《视察调研报告》批示意见转办责任部门牵头落实。目前7篇调研视察报告中所提的36条对策建议已吸收运用33条,正在推进的3条。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12月底前将2023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报告落实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协。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已提交《调研视察报告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已起草《调研视察报告落实情况》,正在送审。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三、学习十四届省委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听取县政府党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一)对照县委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清单》,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省委巡视反馈问题29个,我县根据反馈问题制定了76项整改措施,目前已销号措施62个,有序推进的14个。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对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对难点堵点问题商狠抓落实办强化督查问效,确保每一条反馈意见都改彻底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落实情况:已围绕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实地督查16次,下发督办单3份、任务交办单1份、蓝色督办单2份,按时向县政府党组、县狠抓落实办报送了整改情况。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四、听取市场监管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一)由县食药安委办牵头,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负责协调县级领导加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分层分级落实包保责任制,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委办

落实情况:一是县食药安委办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八个十”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定期赴包联镇、包保主体指导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各镇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县518名干部包保市场主体2521家,县食药安委办发送各类提醒函120份,印发通报5次。成功打造了石泉老街、文化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省级、市级示范街区;三是县食药安委办已于2024年1月5日向31名县级领导发出了第一季度包保督导提示函,正在起草《镇村CD级开展包保督导的通知》。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本着“谁制定、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和“起草单位首审、法治机构责审、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原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排除与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落实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1月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2023年11月17日-18日,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衔接汇报,积极争取执法装备和项目资金支持,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效上水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罗天东同志于2023年12月6日跟随梁鸿同志到省药监局衔接汇报药品监管等工作,协调执法装备配备事宜。目前省药监局已同意分步为石泉县市场监管配备执法装备,资金报告已报省财政厅,待批复。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抓紧起草规范宣传使用“石泉食美及图形”集体商标的文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由县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积极引导县内企业使用“石泉食美及图形”商标,不断提升产品辨识度。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负责,加大“石泉食美”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落实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广泛宣传使用“石泉食美及图形”集体商标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规范使用“石泉食美及图形”;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邀请新华社、中国网、腾讯网、省市报刊电视台编辑记者及县内网红达人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7日对“石泉食美”品牌庖汤宴进行了宣传报道。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围绕餐饮设施设备、食材来源监管、经营场所环境提升等集中开展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新消费体验,做优叫响石泉美食品牌。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县经贸局向各单位、各企业发送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物资保供等有关工作的提示函》,结合餐饮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餐饮企业提升生产卫生环境,及时更新老旧设施设备;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10户(次),开展了餐饮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抽样检测食品19批(次)。

完成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审定《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一)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石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2月21日印发实施。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六、审议《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及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方案》

(一)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及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方案》,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将两宗国有建设用地按程序划拨至饶峰镇、后柳镇,正在按程序组织实施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七、审议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一)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报送议题,待会议审定。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足额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拟待县发改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后,按程序拨付。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八、研究汉泉水务发展公司年产5万吨富硒富锶矿泉水及10万吨山泉水项目融资贷款、空谷幽兰文旅公司申请贷款及城乡开发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一)原则同意汉泉水务发展公司申请贷款5600万元(向长安银行石泉支行申请1000万元、农商银行石泉支行申请4600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富硒富锶矿泉水及10万吨山泉水项目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及后期运营,实际金额以使用情况为准,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公产中心、县发投集团、汉泉水务发展公司

落实情况:截至2023年12月13日,已在农商银行石泉支行融资贷款3500万元;已于11月份向长安银行石泉支行提交了贷款资料,目前银行正在进行内部审核。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中

(二)原则同意空谷幽兰文旅公司向长安银行石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原则同意县城乡开发公司以长安移民安置小区8号楼和6号楼十二间商铺为空谷幽兰文旅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公产中心、县城乡开发公司、空谷幽兰文旅公司

落实情况: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

九、研究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事宜

(一)由县公安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六个配套细则的通知》要求,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管理,基本工资按照安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并依据年度公布标准进行调整,层级工资随着层级变动进行调整。由县财政局负责,对警务辅警人员新增薪酬从2024年1月起按政策、依财力有序纳入县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已预算2024年辅警经费504万元,由县公安局统筹解决辅警薪酬;县公安局已按照要求将辅警基本工资、层级津贴进行调整,从2024年1月执行。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将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社保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日常管理经费从2024年1月起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按照核定的辅警用人额度上限140人预算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社保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日常管理经费192.98万元(其中辅警社保保险、人身意外险167.78万元,住房公积金25.2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