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02 15:52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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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农业农村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以法治理念,管理农业事务能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一)法治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化机构职能,印发农业农村局职责分工文件,明确责任领导、股室分工、实行人员定岗定责。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印发了农业农村局干部工作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技术职称晋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政策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定期听取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要点,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自去年九月份全县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来,我局及时启动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一是结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逐项研判,对涉及我局39项指标,分解任务、落实专人,按规范要求收集印证资料,收集印证资料75份报司法局供审核上传。后期针对指标逐项核对完善,需网络检索的均已按要求全面公开,二是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逐卷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案卷法律条款适用、程序合法。三是同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广泛宣传,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泉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学法制度、利用周一例会开展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三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培训普法培训12余场次、开展集中宣传9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万余份,设立户外宣传牌20余块,签订承诺书3000余份,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石泉县政府官网及陕西政务服务网及陕西信用系统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置了5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1台无人机等取证设备。三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设置科教与法制股,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落实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审讨论制度。

(3)依法治理,成效明显。一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提高办结效率,2021年办理联系办交办、协办信访件26件;信访复查3件,受理12345平台信访件5件。及时受理化解其他信访问题9起。二是深化行业治理规范行业行为。聚焦行业系统治理重点,落实扫黑除恶工作精神,扎实开展行业治乱, 2021年全局已通过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无黑无恶”示范行业系统创建工作评估验收,今年紧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巩固“无黑无恶”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创建成果。近年来未被法治督察机关通报批评的或下发法治督察建议;具体行政行为未被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办理质量。2021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处罚款3.238万元,2021年 1份案卷获省级优秀,1份案卷获国家级优秀。

三、严格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建立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安全生产、食用农产品市场环节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二)创新监管方式,加大违法惩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登记制度,做到检查有记录、过程有照片、整改有结果。针对不同时节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不同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农药专项整治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等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经营假劣农资、非法经营违禁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整治。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了4次全覆盖检查,24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796家次,检查覆盖率100%,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重点检查以下方面:有无假冒伪劣、过期农资;有无经营资质;有无销售禁止经营农资;种子有无在全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系统中完成备案;是限制类农药有无定点经营;农资进销台账是否建立,建立是否规范;农药、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情况。与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安全诚信经营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另外完成种子抽检任务3个,兽药抽检任务4个。开展打击违法调运、汉江流域禁渔行动、打击销售假冒农资、农村宅基地等专项执法工作,处理投诉举报26起,立案查处5起,无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