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以“打造阳光法治人社”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科学决策、规范执法、纠纷化解、队伍建设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人社系统加快推进法治石泉建设工作清单》《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年度考核,形成主管人员尽心抓、分管人员共同抓、上下齐抓的良好局面。三是将法治人社建设经费纳入预算,每年预算一定经费用于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化简政放权,强化审管衔接,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全面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人社领域实际,我局先后梳理并公布了“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就业失业登记和困难企业社保缓缴”四种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对我县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及17个扩围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在申请缓缴工伤、失业等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落实书面证明告知承诺制度。目前,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社保缓缴企业1户,缓缴金额1.17万元。
2.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一是不断推行“审管分离”“证照分离”,持续优化营商服务。截至目前,涉及人社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由县行政审批局实行集中审批许可。同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全进”的相关要求,已将社保登记等107种人社事项进驻政务大厅A区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二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行一网通办,不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将173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全部压缩50%。三是全面梳理人社领域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创业就业等六个方面的权责清单,将原89项权责调整为85项,其中删除4项、变更21项、新增5项、划转5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助企减负释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样事”,不断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以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本部门执法检查2次,监管市场主体18家,涉及劳动者890余人。二是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预警平台,对在建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实行智慧监管,按照系统风险预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开展针对性实地检查,切实减少日常检查次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三是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结合书面劳动年检,定期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企业上年度规范经营、依法用工、遵法守法情况,按照A、B、C三个等级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建立企业诚信评级档案,实行A级降低检查频次、B级适当加大巡查、C级重点监管的分级分类监管。2023年评价企业104户,其中A级诚信企业78户、B级25户、C级企业1户。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发布流程制度。明确凡涉及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一律经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议讨论审定。明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二是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和过程管理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后,除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必须全部公开,并落实政策解读,规范管理有关资料。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奇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局属法律顾问,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积极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制定。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讲解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参与处理人社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坚决杜绝出现“聘而不用”的情形,让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2023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次,提供行政法律建议8次,参加行政诉讼3次。
(四)统一执法权责,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1.加强执法能效,推动行政执法高效运行。一是动态调整执法权责。根据局属单位和各股室的职责,全面梳理人社领域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内容,按照检查类别,更新调整执法检查事项96条。二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劳动用工、违法发包、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劳动保障领域专项检查巡查、联合执法13次,检查用人单位及在建项目149个,涉及农民工7889人。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建立健全行刑衔接、行审衔接机制,依法查处和惩戒恶意欠薪行为。2023年以来,我局共查办、协调处置来电来访、信访、立案、协调化解各类欠薪案件213件,为958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701.39万元,案件处置率100%,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3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例。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极端讨薪事件和因重大欠薪造成的负面舆情,全县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落实“三项制度”,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我局坚持“三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凡涉及人社部门的法律法规、权责主体、程序依据、处罚基准、执法文书等内容,在确保合法、准确的前提下,必须在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依法公开、公示。实行“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执法”规定,出具并宣读法律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凡开展的执法活动,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或摄像机,全程进行音影像记录,做好文字和音像记录档案管理,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制度落实,我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小组,编制了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图,要求凡作出行政处罚、移送公安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将执法案卷送法制审核小组,由其对案件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合法规范等情况进行书面审查,并交集体讨论,最终表决通过后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目前,我局已公布各类相关信息180余条,共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决定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法决定3起,均100%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创新执法方式,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我局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过罚相当的原则,积极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公布免罚内容9项,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方式多元化,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协商等方式,宽严相济,做到刚性与柔性执法方式相配合,实现执法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并重。使得行政执法更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接受,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效率。
4.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执法责任压紧压实。我局持续完善和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告知制度》,明确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行为前,依法先行送达事先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法律文书上载明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并在送达时当面告知。二是出台了《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和通报制度》和《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明确违规执法行为举报投诉方式,健全执法过错和责任追求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履职尽责,依法办案,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5.健全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我局对执法资格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新进执法岗位人员必须考取执法证件才能开展执法活动,换岗、调离、离职、退休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收回执法证件。目前全局拥有行政执法证件人数25人,拥有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人数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法学、法律专业的9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每年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积极组织执法资格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和能力。2023年以来,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法治政府建设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8次,局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6次。三是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依法收缴的行政罚没款项,坚持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被处罚对象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到指定银行进行缴款,并在行政处罚文书上详细载明缴款账户和账号,确保罚没收入同我局经费完全脱钩,不将罚没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标准。
(五)深入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筑牢行政执法安全防线。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印发了《石泉县人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列出《石泉县人社系统普法计划责任清单》,夯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讲法。将法律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干部例会、三会一课、一月一主题等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在全局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利用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廉洁文化长廊、媒体普法机、“石泉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法治文化阵地,结合“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自2023年以来,累计发布以案释法、法典解释、漫画说法等普法信息91条,举办或开展法治讲座、宣传培训12场次。二是常态开展警示教育。以社保风险、违规办案、执法不严和廉政教育为重点,结合以案释法,观看违法案例教育短片等方式,不断开展行政执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不断检视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以教促改、以改促进,持续增强人社队伍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排查、分析研判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在政务服务方面创新探索不足。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要提升,执法办案人员力量不足,行政执法效率还不够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分析问题原因,不断提炼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法能效,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执法素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我县人社系统落地见效,让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升人社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就业、社保、人才人事等工作机制,推进人社领域政务服务工作提水平、上台阶,进一步便捷群众办事。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