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年度报告】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时间:2023-12-22 11:40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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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果,我局联合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统筹谋划,扎实开展自查督查行动

我县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8 月 10 日至 8 月 11 日,由石泉县“双减”办牵头,石泉县教体科技局、石泉县文旅广电局、石泉县公安局、石泉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是否存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培训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培训项目、培训材料、培训收费是否符合规范、培训机构 APP 推广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是否有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代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同时还对落实省专项督查组 7 月 19 日反馈问题进行跟踪核查,通过核查,各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建章立制。制定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时限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确定各股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公示。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权力清单、罚没清单等,依法编制《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审核后公示。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石泉县教体科技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每一项抽查事项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内容。三是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教育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四是编制教育行政执法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要素。

3.规范事中公示。一是出示执法文书。以教育系统各类执法行为需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为样本(应该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二是明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事项结果。按照《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创新公开方式。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教育服务板块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石泉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修订完善《石泉县教体科技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师生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一是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教育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二是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照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及比例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三是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按县政府统筹安排,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建设。

5.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审核制度。依据《石泉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界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时限等要素。

2.落实审核主体。安全及学生营养改善股为我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副校长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结合我局行政执法的工作特点,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我局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以及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的行为。

三、重视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抓落实

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依据中、省、市、县关于安全、消防、全流程监管、培训项目、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管理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在检查中发现,我县部分培训机构已经结课休假,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停止营业,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未发现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各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性整体有所提升,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和漏洞、平台课程上架更新不及时、培训费收费因重新审核登记、证照变更、线上支付信息需要同步变更等预收费用未能纳入培训收费专用账户落实全流程监管。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双减”办已下发检查通报,要求各培训机构限时逐一整改到位,县“双减”办将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逐一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持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要抓住问题线索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和反弹,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以及预收费监管工作,加强对无证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超期限”“超上限”等违规收费问题、已注销机构利用原有师资、原机构名义违规经营等问题清理整治力度。继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强对违规培训的监督,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社会震慑。加强教体科技、文旅广电、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强化政策宣传,取得各培训机构和家长以及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规范有序开展。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