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宅基地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中电力设施保护要求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wsz/2023-01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3〕3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13 10:33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0】)5号文件及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自然资【2020】134)文件精神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过程中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宅基地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中电力设施保护要求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县驻镇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0】)5号文件及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自然资【2020】134)文件精神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过程中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工作领导任责任组长,各相关站办负责人及乡镇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明确职能任务,随时沟通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二、加强流程审批

1.前期勘察。农综站(经济发展办公室)在受理各村上报农户建房、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材料后,及时召集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现场勘察工作。

2.集中初审。分管领导组织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初审,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审批建议,审批通过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通知书》。

3.一票否决。对拟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详见附表)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实施一票否决,并及时在用地村(社区)内予以公告

三、加强跟踪问效

对实施一票否决的建设用地,可由镇政府委托属地供电所对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定期跟踪复核。如未批先建,供电所有权拒绝受理用户基建临时电源用电申请,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及电力管理部门,责令项目建设方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处理。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