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7-12月五保供养机构经费及工作人员11-12月工资和社会保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65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26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07 16:01
内容概述 根据《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拨付2023年11-12月工作人员工资1015200元,2023年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资金 2088384.84 元,2023年五保供养机构7-12月经费828000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7-12月五保供养机构经费及工作人员11-12月工资和社会保险资金的通知

各供养机构:

根据《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拨付2023年11-12月工作人员工资1015200元,2023年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资金 2088384.84 元,2023年五保供养机构7-12月经费828000元。

请各供养机构将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专款专用,严禁用作它用,并将发放情况反馈县民政局。

附:2023年7-12月五保供养机构经费及工作人员11-12月工资和社会保险资金分配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