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yfz/2023-0087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迎政发〔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18 08:16 |
内容概述 | 《迎丰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迎丰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迎丰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石泉县《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企业、危险化学品、燃(煤)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社区工厂、医疗卫生、民爆、电力、校园、敬老院等其他行业领域,通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确保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各行业主体责任,抓牢事故预防。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镇属各站办所要根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抓牢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立行立改问题迅速整改,需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镇政府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对标工程,巩固提升本质安全。坚持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化、日常监管精准化、现场救援科学化的“三化”建设,参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完善“三化”作业指导书,持续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重点,制定管用有效的现场救援预案,提升企业安全防控能力,有力保障本质安全。
(二)提升能力水平,夯实监管和执法责任。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解读。各相关责任站所要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进行梳理,要结合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活动,促使企业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2.常态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相关责任站所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协同推进精准执法、严格执法、有温度执法。各有关责任站所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八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有温度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镇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4.责任倒查,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有关责任站所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和责任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相关责任站所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工作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以及行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村(社区)、各相关责任站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责任站所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条具体措施和我市52项重点任务,要坚持深化安全生产“三化三制”,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责任站所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各站办所负责人要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具体负责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本辖区和分管行业领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复杂难题。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责任站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深入企业、农村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掌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家、镇村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理。
5.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各相关责任站所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情况,积极在镇微信公众号和各级主流媒体等平台宣传专项行动好的做法,鼓励全社会监督举报。
6.加强保障,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各相关责任站所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全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成立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并下发镇专项行动方案。方案下发后,由镇应急办牵头负责,细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明确排查整治责任主体,由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同步跟进专项行动宣传,营造排查整治社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行业监督检查(2023年5月下旬至8月底)。各村(社区)、各相关责任站所、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通过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
(三)联合执法(2023年9月底前)。镇政府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制定执法工作方案,联合县行业执法单位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升和收集归档(2023年10月初至12月底)。各相关责任站所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典型要积极宣传推广。同时,各站办所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资料明确专人收集,统一报送镇应急办建立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抓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三个年活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相关责任站所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联系村工作督促指导,并积极协调有关责任站所和行业部门,跟进落实分管领域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销号。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责任站所要加强与对口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问效问责。镇应急办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凡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整治未整治,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 “四不放过”,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李全森,联系电话:18309221254 ,QQ:90783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