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3-008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11 08:04
内容概述 当前正值夏收油菜关键时期,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持续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石泉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治霾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当前正值秸秆禁烧工作关键时期,现将《迎丰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迎丰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夏收油菜关键时期,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持续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石泉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治霾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执行中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一部署,坚决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要求,以夏秋季油菜、水稻、玉米等秸秆和垃圾杂草焚烧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宣传和执法问责相统一,坚持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辖区“不冒黑烟、不见黑斑”,不出现因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现象。

三、实施步骤

秸秆垃圾杂草焚烧工作主要集中在夏收和秋收两个时段(5月1日至7月31日,9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组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工作会,安排部署禁烧工作;制定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镇、村组、农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6日至7月25日;9月16日至11月25日)。各村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将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落实日常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焚烧秸秆行为。各村、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责,对秸秆焚烧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巡查检查、指导利用、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三)自查总结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11月26日至11月30日)。各村在巩固禁烧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分别于7月28日、11月28日前上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过程性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秸秆垃圾杂草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的具体表现,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坚决落实秸秆禁烧网格管理,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村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和劝阻焚烧秸秆行为,对不听劝阻者,及时上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达到白天不见烟、晚上不见火(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充分利用院坝会议、村广播、电子显示屏、发放书面告知书和新媒体推送等形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的危害、禁烧的政策要求和相关处罚规定,形成禁烧浓厚氛围,提高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也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通过引导、鼓励、培训等方法,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生产习惯。

(四)强化巡查监管。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重点时段每天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开展巡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制止。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有效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大力提倡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变废为宝。镇环保所要按照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一处,通报一起,整治一片,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镇派出所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强化考核问责。将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草禁烧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在中省市县各级巡查暗访中被通报冒烟火点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镇级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的着火点一律在年度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