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cjdglj/2023-0043 | 公开日期: | 2023-12-27 18:16 |
来源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内容概述 | 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白酒消费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
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白酒消费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三、白酒生产、加工、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五、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六、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6312315”,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