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泉经开区环保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zfjtgyyqgwh/2023-002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24 16:16
内容概述 为加强对辖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建立经开区环保巡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泉经开区环保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重点企业:

为加强对辖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建立经开区环保巡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巡查目的

提高和改善经开区环保工作管理质量,及时排查环保隐患,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达标排放,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二、成立环保巡查工作小组

组长:陈蒙

副组长:晏午

成员:杨浩、刘军成、邱洪彬

三、环保巡查范围

1、园区污水主管网,重点是饶峰河沿岸污水管网、雨水排口。

2、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放口。

3、企业烟囱和废气治理设施。

4. 项目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5、噪声源和噪声治理设施。

6、固体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堆放场。

7、经开区整体环境卫生。

8、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设施和场所。

四、环保巡查内容

1、检查园区污水主管网是否有渗漏、堵塞、雨水管网是否存在污水溢出等情况;

2、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必要时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送检排水水质,查看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烟囱和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4、检查项目建设工地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情况。

5、检查噪声源和噪声治理设施的情况。

6、检查固体垃圾、垃圾堆放场、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运行情况,查看企业是否规范建立相关台账。

7、对经开区整体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8、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群众反馈的环保问题。

五、环保巡查方式

环保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巡查工作,其中:对经开区污水主管网、雨水口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污染源的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般污染源的现场巡查每季不少于1次;对群众的环境信访投诉,及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反馈的环保问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每次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要详细记录现场巡查情况,认真填写《经开区环保巡查工作记录》,经被巡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存入“一企一册”。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记录,下发《环保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现场指导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必要时,报告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同处理。

六、巡查结果处理

1、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给企业下发《环保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经管委会督促,企业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问题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书面报县生态环境分局,请求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