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3-0145 公开日期: 2023-12-18 18:51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理解把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在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公开征集活动组织和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二、规范采购方式、采购需求标准制定。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的适用情形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结合业务特点合理确定各类产品的需求标准,逐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客观、细化、可评判、可验证。无明确需求标准的不得开展框架协议采购。

三、强化采购方案审核备案管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按照不同品目分类拟定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不同品目分类拟定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

四、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各预算单位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在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全面落实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