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中共石泉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3-005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秦岭办发〔2023〕14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12 17:30
内容概述 为切实抓好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安排部署和要求,确保我县不出现新的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中共石泉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涉秦岭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中共石泉县纪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10日

石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安排部署和要求,确保我县不出现新的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涉秦岭各镇排查范围:

1.秦岭区域所有建筑物、构筑物;

2.秦岭区域各类项目;

3.秦岭区域各类经营场所,包括工厂、企业、旅游景区景点、农用设施、养殖场、农家乐等。

主要排查内容:对所有未耕种和无植被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堆积场地要查清用地手续,实地测量相关建筑与审批情况是否相符,重点看超占、超建问题;对砂石堆放点进行核实并查看是否有用地手续;对正常营业的农家乐现场核查并登记在册;对设施农业进行核实查看是否长期闲置并查验用地、环评等备案手续;对养殖大户要查看粪便排放处理情况。

(二)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范围

1.县公安局:负责排查是否存在乱捕乱猎问题,危化品运输是否规范等问题。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2019年违建别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是否彻底整治到位;2018年8月以后新建项目和建筑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供地、未批先建、批建分离、违法占地、批小建大、违规建设以及非法占用耕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关停矿山是否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整治,生产矿山逐一查验手续并核查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越界开采和破坏性采矿活动,一般保护区露天采矿活动是否进行规范管理,矿山视频监管是否稳定在线等问题。

3.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排查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污染防治是否落实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秦岭问题整改进度是否达到要求等问题。

4.县住建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是否正常投入运行,是否存在以开发房地产之名、建设私人别墅庄园,一般保护区进行各类建设活动是否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危化品运输风险防范是否到位,新建、改造道路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环评批复和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

6.县水利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河道采砂日常监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秦岭区域保留类小水电站日常监管和运行维护是否到位,视频监管是否稳定在线,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河道建设等问题。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大棚房问题,农村村民违法占地修建住宅、是否存在一户多宅,长江十年禁捕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垂钓等问题。

8.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农家乐(旅游民宿)是否全部纳入名录,动态排查整改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问题。对秦岭区域3A级(含3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查有无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有无违法占地、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建分离、以罚代批的;有无以管理(管护)用房之名建设但对外出售,或以长期租赁之名变相销售的,有无公房私用或长期占有仅供个人或特定人群住用的。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风险防控是否落实到位,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涉秦岭问题整改进度是否达到要求,以及所监管的行业和企业问题排查。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秦岭区域涉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问题,秦岭区域农家乐(旅游民宿)餐厨废弃物及油水、油烟处理是否规范问题。

11.县林业局。负责排查是否非法占用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是否非法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是否非法占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排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前)。各镇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动态排查“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领导,成立工作组,细化压实工作任务。

(二)全面排查阶段(12月18日前)。各镇各部门按照排查要求全面开展排查,确保逐一摸排、逐个核实,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对每一个排查点位填写一式三份核查表,并附一张全景照片,由排查人员签字确认,县秦岭办、镇、村三级各存一份备查;各相关部门对每一个排查点位填写一式两份核查表,并附一张全景照片,由排查人员签字确认,县秦岭办和部门各存一份备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各部门于12月18日前将排查报告附排查表、排查台账、问题台账,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盖章后报县秦岭办。县秦岭办收集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核,于12月20日前报市秦岭办。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大事,是“国之大者”。从近期通报的情况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整治工作形势异常严峻,11月9日、12月1日、12月4日、12月8日,市政府连续召开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会议,对当前秦岭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加大明查暗访。11月29日,我县召开县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暨联席会,12月6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对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再次做出了全面部署。因此,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涉秦岭各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到点位,组织业务干部、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实地入户排查整治。县级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全面负责行业领域的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负责现场排查的干部、网格员要深入一线,实地查看,直接入户。要重点查看各种审批要件,核查是否存在“五乱”问题,实地测量、问清各类情况。要据实登记填表,是什么填什么,有什么填什么。所有表格将长期保存备查,作为动态排查整治的支撑资料,对于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边查边改。各镇各部门在排查过程中,要分类区别对待,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迅速整改到位。对创造条件可以整改的,要限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四)营造良好氛围。涉秦岭各镇要在秦岭交通要道及街道、社区、乡村显眼处,增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固定宣传标牌或宣传标语,附举报电话和LOGO,其中城关、池河、饶峰、两河、中池、迎丰、云雾山镇不少于5处,曾溪、后柳、喜河镇不少于3处。各单位排查工作人员要在排查中当好政策宣传员,广泛宣传秦岭保护的有关政策,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走进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强化执纪问责。本次动态排查“回头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面广,涉秦岭各镇和各部门务必精心组织,夯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排查任务。县纪委监委与县秦岭办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镇各部门动态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巡回督导和暗访,对安排部署不到位、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漏报瞒报及未按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和问题台账的,特别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被上级发现通报,或县督导组发现但相关责任单位未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原则予以严肃追责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