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贸局致全县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防范的提醒函
索引号 xzfgzbmsqxjmj/2023-000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30 10:32
内容概述 为有效减少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各餐饮经营主体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餐饮经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石泉县经贸局致全县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防范的提醒函

致全县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防范的提醒函

各餐饮经营主体:

为有效减少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各餐饮经营主体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餐饮经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明确供(送)燃气的单位及联系方式,列出基层燃气管辖部门、消防部门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常态化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不定期开展罐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常识及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需记录在册。

三、安装并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燃气软管、气瓶,不得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应设置专用气瓶间,用气瓶和备用气瓶需分开存放,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存在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等的情况。

四、禁止使用50公斤“气液双相”气瓶,禁止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

五、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燃气安全自查自改,营业期间严禁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开展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餐饮经营者要牢记“安全事故无小事”,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餐饮经营安全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时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石泉县经贸局电话:0915-6321716

石泉县住建局:0915-6321642

石泉县消防救援大队:0915-6310119

石泉县潮午天然气公司:0915-6311778

石泉县达胜液化石油气公司:0915-6525663

安康秦巴岭南液化气有限公司:0915-6326342(三角地供气点);0915-6325770(广运供气点)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