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fhcxjsj/2023-0009 | 公开日期: | 2023-10-30 16:24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题,为广大居民提供平安舒适生活环境,助力美好石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
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题,为广大居民提供平安舒适生活环境,助力美好石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凡私设地锁圈地停车的居民务必于2023年10月31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将依法统一强制拆除,一切损失由居民自行承担。
二、公职人员务必主动带头自行拆除,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地锁拆除整治工作。对逾期拒不拆除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将移交县纪委监委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拒不配合、妨碍拆除、阻挠执法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社区要充分发挥自治功能,利用小区内空余场地,合理规划停车位,共同维护小区公共环境。
五、广大居民应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号召,理解、支持和配合拆除私装地锁专项整治工作,携手改善县城停车条件和通行环境,为打造美好石泉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营造舒适有序的生活环境。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