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小蚕共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rfz/2023-003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3〕2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15 17:06
内容概述 小蚕共育是我镇2023年全面推广的一项省力、节劳及提高单产的一项有效措施,特别对农村缺劳力或养蚕条件较差的蚕农户实行集中共育相当有效,从今年春季新华村小蚕共育室共育小蚕效果来看,参加共育的农户养蚕单张产量明显增高,品质明显增强,为稳住小蚕共育发展任务,提倡节约增效目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广小蚕共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小蚕共育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小蚕共育是我镇2023年全面推广的一项省力、节劳及提高单产的一项有效措施,特别对农村缺劳力或养蚕条件较差的蚕农户实行集中共育相当有效,从今年春季新华村小蚕共育室共育小蚕效果来看,参加共育的农户养蚕单张产量明显增高,品质明显增强,为稳住小蚕共育发展任务,提倡节约增效目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广小蚕共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扛牢责任。为推进小蚕共育良性持续发展,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小蚕共育工作,以村支部书记、工作队长、驻村第一责任人为主体,扛劳小蚕共育任务,积极组织广大农户参与小蚕共育工作,支持我镇小蚕共育持续稳定发展,各村若达不到小蚕共育任务的,由本村村集体全权负责垫资购种抚育,达到既定任务目标,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

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多年来,我镇农户对实行小蚕共育新技术不太了解,思想上还存在顾虑,习惯传统养殖,增产增效不明显,要求各村广泛宣传,让广大蚕农知晓利弊,尤其在晚伏蚕和秋蚕上要下足功夫,紧盯共育目标任务,下大力气组织广大蚕农参与小蚕集中共育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养蚕品质,增加蚕农收入,确保我镇小蚕共育工作长期稳定发展。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镇农综站和镇纪委将对照下达各村小蚕共育任务,定期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村,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将在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四、完善共育,提质增效。我镇小蚕共育收费标准为100元每张,饲养时间10天,至小蚕起2眠,共育期间由共育室统一购买保险确保共育质量。共育时间结束后,如交通不便,共育室将共育后的小蚕直接运输至农户家中,确保提供优质小蚕。各村要积极搭起农户与小蚕共育室的桥梁,采取灵活举措,引导广大蚕农参与共育并完成暨定目标任务。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