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意见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3-0414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2023年第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22 16:47
内容概述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意见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意见

县经贸局:

贵局起草的《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已收悉,经合法性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文中第四条罗列的“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石发〔2019〕14号)、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经济稳增长5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政发〔2022〕7号)、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泉县促进农产品外贸进出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20号)”三个文件均已超过实施期,建议删除,并做相应修改;

三、文中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第三年在“五上”企业库且稳定生产经营的,再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因该文件试行期只有一年,对三年后的奖励进行规定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有效期制度要求;

四、文中第十一条中“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规定,建议修改为“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石泉县司法局

2023年8月21日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