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合法性审查意见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1-0391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1年第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5 16:04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合法性审查意见 |
县发改局:
贵局6月7日送审的《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送审稿已收悉,我局认真组织合法性审核,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第十五条中“依法追究其责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不严谨规范,建议修改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文中最后一条关于有效期的规定应进行修改,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为“暂行”或“试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
四、其他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石泉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4日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