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谈判公告 | ||
索引号 | zzfsqxchz/2023-003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0-11 10:05 |
内容概述 |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3-00515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泉县池河镇
联系人:李都
电话:0915-661132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西段福瑞苑小区二单元18层
联系人:周丹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用途:用于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598905.00元
工期:45天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采购内容);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休)。
2、发售地点:安康市石泉县江南小区门口。
注: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2-4项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购买。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
2、投标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
3、竞争性谈判地点:石泉县池河镇政府会议室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