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就业帮扶基地助力群众就业增收

时间:2023-10-07 16:19作者:朱孝沙源自:县人社局

近年来,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就业帮扶基地政策,扶持基地发展壮大,基地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呈现出和美乡村面貌。

金秋9月,县人社局干部在中池镇的就业帮扶基地——石泉县山岔沟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看到工人忙着采摘、分拣桑叶,然后运回基地,为蚕宝宝们及时送上补给,一派繁忙劳作的景象。基地负责人冯尚平介绍到:“现在蚕快结茧时用叶量最大,每天每张蚕都要喂养桑叶三次,桑叶需求量大,用工需求也多,一天要发近两千元工资。”基地采取“基地+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带动周边脱贫劳动力、监测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勤劳致富。

截至目前,基地带动当地100余人就业,有固定用工13人,季节性用工80余人,年人均增收4000元,其中固定用工年人均增收近2万元,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劳动报酬34万余元,有效解决了本村及周边村的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据悉,石泉县山岔沟蚕桑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18年被石泉县人社局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要求基地接收不低于5名法定劳动力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双方签订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基地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基地享受1万元补贴,并按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享受不超过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2021年脱贫攻坚过渡期开始,就业扶贫基地改为就业帮扶基地,符合条件的基地可以享受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即基地吸纳16—60周岁内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就业,双方签订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当年务工工资有6个月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基地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自2018年至2022年累计享受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职业介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等3.24万元,2023年有8名脱贫劳动力在基地务工,待年底前能享受当年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1.6万元。同时,为缓解基地在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紧张的状况,基地前后3次申请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33万元。

在家门口就业,是很多无法离家外出就业劳动者的共同愿望。2017年起,石泉县人社局以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三无”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就地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如今,石泉县现有就业帮扶基地5家,基地共吸纳326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就业79人,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