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2023-0321 公开日期: 2023-09-21 13:58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3年巩固衔接稳岗就业政策简介(二)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巩固衔接稳岗就业政策简介(二)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及留用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内的登记失业青年,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6.脱贫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的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补贴。

注意:由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高等院校发放。

7.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补助对象:16—60周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已消除风险对象和在编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自行跨县转移就业满6个月的。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可“定额补贴”交通费,其中跨省转移就业的补贴500元,跨县省内转移就业的补贴300元。

8.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补贴对象:对招用、聘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单位,实现灵活就业或创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实行“先缴后补”。对招用、聘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为每人:基本养老保险350元,基本医疗保险150元,失业保险15元。

对实现灵活就业或创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为每人:基本养老保险300元,基本医疗保险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