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qtjgsqxcscjzhbbgs-GK-2023-0021 发布日期: 2023-09-20 15:35
来源 石泉县创建办
内容概述 公厕是城乡便民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是确保国卫、省文复审顺利达标通过的硬性要求,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更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以优良的城市形象迎接“十一”旅游高峰季。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乡公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公厕是城乡便民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是确保国卫、省文复审顺利达标通过的硬性要求,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更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以优良的城市形象迎接“十一”旅游高峰季,现将规范城乡公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对象

1、主次干道、公园广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国道沿线、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所有对群众开放的公厕。

2、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内部公厕。

3、村、社区、居民小区、移民安置点等便民公厕。

4、火车站、汽车站、加油站、宾馆、商超、酒店、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群众开放的公厕。

5、学前教育、初级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所有教育机构内部公厕。

6、县城及集镇规划区所有旱厕。

二、规范内容及标准

1、原来已评定为星级公厕的,对照评定标准进行全面规范完善。

2、未评定为星级公厕的,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完善。一是压实管理责任。每一处公厕落实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专职保洁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与制度化保洁,要显著位置公示管理责任人、保洁责任人及电话、服务开放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保洁人员每天对公厕内外开展保洁两次以上,管理人员每周巡查两次以上,确保厕内外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公厕内墙面、洗手盆、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无污渍、无乱涂乱画等,确保墙面光洁,地面无积水;公厕内便槽无污物、尿垢,管道畅通,蹲位干净,冲水设备完好;公厕外部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保洁工具摆放整齐,无垃圾、粪便、污水、污物等。二是加强公厕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对公厕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公厕设施设备,确保公厕指示牌、标识牌设置规范,厕内灯具、便器、管道、门窗等设施设备无破损,屋顶、墙面、化粪池保持完好,无裂缝、漏水、渗水、外溢等现象。三是加强给排水维护。所有公厕给水通畅,排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或三格式化粪池,三格式化粪池掏挖及时无满溢,污水不溢出地面,掏挖作业完毕将储粪池盖封盖严密并冲洗干净工作现场,运输车车容干净无滴漏、无破损、无污垢、无粪迹。四是完善“三防”设施,对公厕“三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与完善,确保所有公厕防蝇纱窗完好无损,门口有防蝇帘,末端与地面垂直距离≤2cm ,相近帘条重叠≥2cm,门帘的宽度要与门等宽,定期对公厕进行病媒生物进行消杀,确保蚊蝇密度不超标。

3、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一是火车站、汽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超市及星级酒店等重要公共场所公厕内要设置无障碍卫生间,且正常使用。二是有条件的城乡公共厕所入口处要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确保无障碍通道通畅,无障碍标识明显;有条件的城乡公厕尽量设置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4、持续实施城乡旱厕粪坑治理。各镇要继续组织力量对城乡旱厕粪坑(含居民住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以拆除和水冲式厕所改造等方式进行治理,对县城规划区和各集镇规划区旱厕粪坑(含居民住户)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其他区域按照农村改厕工作总体安排实施。

三、明确责任

各镇:1.负责集镇、村、社区、居民小区、镇属单位等辖区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2.负责旱厕排查与治理。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和区域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负责对建筑工地厕所进行排查,发现旱厕粪坑及时拆除或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

县经贸局:负责宾馆酒店、商超、工矿企业、废品收购站、加油站等单位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三小”行业等机构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四小”行业等机构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汽车站、火车站等单位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星级宾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网吧、歌舞厅等机构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体育场馆、教育机构等单位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公路段:负责国道服务区及沿线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其他单位(含下属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所属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厕管理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分管领导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公厕规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并长期保持。

(二)常态监管,提升质量。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厕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培训,压实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责任,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三)实施督查,确保成效。提升全县公厕规范化管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各项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落实到位,县创建办将组织环卫、环保等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提升效果不明显、管理不到位的,将进行专项通报。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